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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赛维汉普500吨花叶加工提取大麻二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前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0-0824001
  • 2020-08-24 10:54:05

云南赛维汉普500吨花叶加工提取大麻二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云南赛维汉普500吨花叶加工提取大麻二酚项目

建设地点:楚雄市工业园区富民庄甸工业区富民片区

建设单位:云南赛维汉普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项目用地面积为1.60公顷(24.00亩),总建筑面积为10951.36m2。新建提取分离车间、原料库房、办公楼,辅助用房以及配套厂区工程,购置各类主要生产设备;工业大麻花叶提取大麻二酚生产线一条。二期:建设综合楼。

环境影响评价

(二)运营期

1.废水

生产废水包括锅炉排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排水、生产排水、层析柱再生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分析废水、车间清洗用水等,生产量为1492.5t/a;生活废水产生量为657t/a。生产废水收集后进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特殊因子总有机碳、急性毒性等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中表2标准限值,其他基本项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后外排至东升路西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以后,外排至东升路西侧污水处理厂。

厂区污水处理站一侧设置有50m3事故应急池,可满足8天的污水储存量,避免事故废水直排青龙河。

2.地下水环境

项目区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碎屑岩自流盆地承压水,含水层岩性主要为白垩系高丰寺组(K1g)砂岩,其主要接受大气降雨补给,受两侧以泥质岩层为主的隔水层的阻挡,地下水总体上由东南向西北径流,沿沟谷向王家小屯盆地径流排泄,在王家小屯区域形成地下水有利开采地段。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区域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提取分离车间、有机溶剂罐区、原料库房、辅助用房、消防水池等。拟建项目为工业大麻花叶提取大麻二酚项目,项目的主体生产设施和装置基本置于地面上,属于污废水渗漏或泄漏相对易于发现和易处理的区域,则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污水处理站、提取分离车间、有机溶剂罐区、原料库房、辅助用房、消防水池等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厂区采取防渗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发生渗漏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可知,在污水处理站的防渗层出现破损或破裂,污废水发生渗漏的非正常状况下,随着时间的增加,污废水通过池底发生渗漏的量会逐渐增加,地下水环境受污染物影响的距离会越来越大。污废水持续渗入含水层中运移100天、1年、1000天、5年、10年、20年后,地下水环境受氨氮影响的最大距离分别约为67m、174m、397m、668m、1242m、2354m,且渗漏进入含水层中的污染物在短时间内难以自净恢复,随着时间的增加,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迁移扩散距离还会增大,会对项目区及其下游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污水处理站、提取分离车间、有机溶剂罐区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对原料库房、辅助用房、消防水池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对办公楼、门卫、变压器、配电室等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评估认为:在项目建设期应严格落实各污染防渗分区的要求,运营过程中应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杜绝非正常排放,并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掌握厂区及周围地下水水质的动态变化。

3.大气环境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为乙醇、正己烷及二氯甲烷冷凝回收工序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等;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

(1)有组织排放废气

乙醇、正己烷及二氯甲烷冷凝回收工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采用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2.7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厂区有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可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相应标准要求。燃气锅炉产生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后经20.7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排放废气

储罐呼吸等产生的有机废气(乙醇、正己烷及二氯甲烷)采取措施主要包括:密闭管道、阀门、储罐置于地下减少温变带来的呼吸逸散、提高回收装置回收率、车间采用空调换气加强扩散等。环评预测,采取以上措施并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厂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逸散的恶臭气体经大气自然稀释扩散后其厂界浓度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少量的车间异味经车间排风装置净化稀释和外围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

(3)卫生防护距离

环评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相关规定计算,该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以项目内各生产单位边界外延来确定,各污染源卫生防护距离如下:污水处理站废气(H2S、NH3)100m、地下溶剂库(非甲烷总烃)50m。

评估认为: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厂区绿化,特别在污水处理站和废渣暂存点周围设置绿化防护带,种植吸附性强的植物,减轻项目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证污水处理站恶臭有组织系统收集处置效率,减少可能产生无组织逸散的恶臭气体量。

4.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过滤设备、空气压缩机、各种泵类、风机、冷却塔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污水处理站泵和风机置于单独的地下隔间,并设置消声措施;部分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减震垫;选用低噪环保设备;距离衰减和厂房隔声等措施后,环评预测厂界噪声值昼间、夜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厂区办公生活垃圾、提取后的花叶残渣、包装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不合格产品等;危险废物主要为提取过程的产生的四氢大麻酚(THC)、废活性炭、废弃硅胶柱、质检废弃试剂、药品、设备检修废机油、废UV灯管。本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一间、提取渣暂存点一个,均具备“三防措施”。

包装废料产生量为0.3t/a,集中收集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回收。本项目设置面积10m2 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包装废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提取后的花叶残渣,产生量为490t/a,经公安部门检验合格后,之后委托有需求的公司进行再利用。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0.005t,收集后返回层析工序作为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5.37t/a,污泥经螺杆挤干机挤干后经公安部门检测合格后委托有需求的公司进行再利用。生活垃圾5.626t/a,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产生量约为9.46t/a,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理。废弃硅胶柱、产品层析工序产生的废硅胶柱产生量3.2t/a,废活性炭产生量8t/a,质检废弃试剂、药品产生量0.02t/a,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5t/a,废弃UV灯管产生量约为0.06t/a,收集以后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固废妥善处置率100%。

评估认为:该项目固体废物种类繁杂,项目在建设期应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和提取渣暂存点,运营期应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制定合理可行的管理制度,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台账登记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保证各类固废妥善处置。

6.土壤环境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的原则对厂区进行防渗,保证各区域的防渗系数满足相应要求,并且设置土壤监测点在运营期进行监控性监测,以便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消除,将对土壤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公众意见调查

建设单位在项目厂址及附近区域走访发放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80份、团体公众参与调查表18份,进行公众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个人和团体针对本项目无任何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电话  0878-3024147  传真  0878-3017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