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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奈克中麻生物技术(楚雄)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大麻提取大麻二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前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0-0623001
  • 2020-06-23 09:50:45

科奈克中麻生物技术(楚雄)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大麻提取大麻二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前公示

目名称:科奈克中麻生物技术(楚雄)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大麻提取大麻二酚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楚雄市开发区庄甸医药工业园区二期

建设单位;科奈克中麻生物技术(楚雄)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昆明鼎山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主要改造原有的2栋租赁的标准化厂房,建设一条年产10000kg的大麻二酚提取生产线,包括粗制车间、精制车间、其余部分辅助建设用房等;粗制车间位于4#标准厂房内,总建筑面积6636.39m2,包括原料预处理生产线、超临界提取生产线、质检中心和其配套的冷冻站、空压站、1000KV开关站、配电房等。精制车间位于3#厂房,建筑面积6636.39m2,包括萃取液的精制、浓缩、纯化及其精烘包单元、以及乙醇溶剂提取区域。辅助区域包括:地埋溶剂库1个(乙醇、正庚烷336.71m2);地埋式污水处理站(395.99m2),地上建筑48.60m2;门卫室221.08m2;地埋式事故池1个150m3(134.48m2);配套建设一栋3层的质检研发办公楼(内含食堂)合楼、食堂、粪污处理等配套设施。

.2.3运行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0.4.2 运行期环境影响结论

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

1)废水影响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蒸汽冷凝水

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以及《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中表2总有机碳、急性毒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后最终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站规模为100m3/d,大于企业总废水量66.993m3/d,处理规模可满足企业废水产生量要求。采用工艺为格栅、调节中和、絮凝沉淀、ACS厌氧、二级AO、活性炭脱色等。根据工程分析和类比同类制药同类污水处理工艺验收出口水质数据,项目污水处理站可保证废水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目前楚雄市污水处理厂余量约为16000万m3/d,本项目运行期最大排水量约为66.993m3/d,处理余量规模可满足项目区废水进入,且工业园区已经铺设有相应污水管网,可保证本项目外排废水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废水排放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对龙川江影响轻微。实际运转中,厂区将按照相应环保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污水处理站的实际运营,并定时进行例行监测,保证出水达标排放。

 对于厂区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大部分回用于厂区设备冷却水、绿化用水、景观补水,剩余部分较少,浓度较低,可直接通过污水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综上,项目废水经厂区设置的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到废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排放标准,达标排放,不直接外排龙川江,对地表水环境龙川江的影响轻微。且所采取的污水治理措施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可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2)地下水

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对地下水水量无影响;项目建设区域已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一般防渗、简单防渗)措施避免事故废液、废水等向地下水环境扩散污染地下水;溶剂库和污水处理站一侧已设置事故应急池进行废液收集,可进一步避免废液外排产生下渗;厂区拟设置一口地下水井满足地下水监控监测要求,更好的监控厂区防渗措施的完好性和地下水环境质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3)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有组织排放的废气:破碎和风选粉尘、冷凝回收和蒸馏回收系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食堂油烟等;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统(主要为乙醇、正庚烷、乙酸乙酯)、车间异味(主要为药味)、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有组织排放废气

食堂油烟:设置小型油烟净化器1台,处理后利用15m高排气筒引至质检研发楼顶部排放,外排浓度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小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0mg/m3)标准要求,达标排放。冷凝回收和蒸馏回收系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拟设置1套排风装置+1套光催化氧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浓度限值要求(≦100mg/m3),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氨、H2S、臭气,厂区污水处理站地埋式设置且密闭,废气采用引风机+15m高排气筒外排,废气经处理后,硫化氢和氨的浓度小于《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5mg/m3和氨≦30mg/m3),达标排放,对于少量的其他臭气,外排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轻微。④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引风机+滤筒布袋收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浓度小于《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相应标准要求(颗粒物≦30mg/m3)达标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

①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

包括乙醇储罐呼吸废气、管道阀门输送过程中自然逸散、泄漏的乙醇废气、正庚烷和乙酸乙酯。主要通过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减少其外排逸散量,经大气自然稀释扩散后其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浓度小于《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附录C浓度限值要求(NMHC≦10mg/m3),厂界外排浓度达标。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氨、H2S、臭气。厂区污水处理站地埋式设置且密闭,采取有组织措施治理后,自然逸散的无组织废气量较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其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达标排放。

③车间异味:提取过程中,会产生部分异味(主要为药材味道),排渣时伴随花叶残渣散发出来,产生量较小,经车间排风装置净化稀释和外围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

综上,项目粉尘、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和监测结果,厂区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叠加敏感点本底值后,敏感点TSP浓度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TVOC、H2S、NH3浓度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对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在敏感点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为车间生产设备及污水处理站设备噪声,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选用低噪环保设备、车间建筑阻隔、加强维护保养、产噪较大机械安装减震垫、单独隔间阻隔等措施进行治理;污水处理站设备通过池体阻隔、安装隔声门、隔声窗、单独隔间阻隔、减震、地埋处置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以上措施治理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可达标。居民点与厂界直线距离超过590m以上,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无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无法破碎的枝叶、挑拣固废均为一般植物的茎秆、叶片,收集后外售有机肥加工企业作为生产原料;麻子收集外售相关下游利用厂家;生活垃圾、包装固废、质检固废、餐饮固废、废油脂、恶臭气体处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妥善收集处置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脱水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滤筒收尘作为原料继续使用;提取过滤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废,收集置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提取渣、废弃的大孔树脂我公司将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由其对其中的THC(四氢大麻酚)的残留含量检测,并依据检测含量要求出具相应的妥善处置意见,处置全过程进行相应记录并存档。厂区固废妥善处置率100%,不乱扔乱弃,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

5)土壤和地下水影响结论

本企业采取分区防渗原则对厂区进行防渗,保证各区域的防渗系数满足相应要求,并且在实际运转中设置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检测点位进行监控性监测,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消除,将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6)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6742.8m2,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位于工业园区内,现状踏勘时已有两栋标准化厂房建成,其他区域主要为裸露的空地,其上覆盖部分杂草,生态环境质量较差;本项目运营期将对部分区域进行绿化和硬化,可进一步减少水土流失影响。绿化面积约为4766.02m2,采用乔灌草结合,可增加整个区域的植被覆盖率,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10.4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公众和社会团体对工程选址、建设和投产运行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所提出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是积极的、认真的、负责的。公众支持该项目建设。本项目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收到个人或团体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电话  0878-3024147  传真  0878-3017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