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清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楚雄州楚雄市苍岭林光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楚雄清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楚雄州楚雄市苍岭林光一体化项目
建设地点:楚雄市苍岭镇黄草村垃圾填埋场附近
建设单位;楚雄清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2.86万元)。占地面积600亩,装机容量15MWp,共布置7个2MW、1个1MW的光伏发电子系统。建设10个光伏组件阵列区、35KV开关站一座,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及其配套工程。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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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 |
施工期 |
开挖平整、建筑建设等 |
粉尘 |
洒水抑尘、加盖篷布处理等措施 |
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
汽车尾气 |
燃油废气 |
距离衰减、绿化带阻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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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营 期 |
食堂 |
食堂油烟 |
抽油烟机 |
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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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 |
汽车尾气 |
距离衰减、绿化带阻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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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污水处理设施 |
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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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SS |
统一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建筑材料清洁和场地洒水抑尘 |
不外排 |
营运期 |
生活污水 |
BOD5、CODcr、SS、石油类等 |
项目区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排入化粪池,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光伏阵列区植被灌溉 |
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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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废水 |
SS |
浇灌电池板下方的植物 |
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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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施工期 |
施工机械 |
噪声 |
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 |
达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
运输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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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期 |
设备噪声 |
噪声 |
加强管理、墙体隔离、距离衰减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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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 体 废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场地 |
建筑垃圾 |
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堆存 |
100%处置率 |
施工人员 |
生活垃圾 |
定期清运至楚雄市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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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 |
渣土 |
永久弃土全部运至楚雄市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处理;表土临时堆放于表土堆放场内,后期用于绿化覆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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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营 期 |
综合楼、宿舍楼 |
生活垃圾 |
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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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粪池 |
污泥 |
定期清掏用作光伏板区植被肥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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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 |
太阳能废弃电池板 |
设置废物储存间暂存吗,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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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事故油、废蓄电池 |
设置事故油池,集中收集于油桶后存于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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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建设活动导致的新增水土流失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土方用于项目区绿化覆土,石方在管理区域、光伏发电阵列区域、修建道路区域内设置临时堆存点,后期用于道路、管理区、光伏阵列排水沟工程水保措施石料。 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导致水土流失的产生特点,项目依据区域地势特点,在施工区域设置截排水沟,剥离表土集中堆存,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减轻水土流失的产生量,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施工期引起的水土流失量不大。同时施工期水土流失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场地,采取土地整治措施和植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该项目拟在开关站内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绿化面积达500m2,并于光伏发电子方阵露天空隙间选择车桑子和栒子,采取植苗造林方式造林;在光伏板的下方选择扭黄茅的种子,采取撒播的方式种植。项目绿化景观利用空地和道路进行绿化,对项目区生态环境产生有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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