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依法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组织、监督、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县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参与全州环境污染事故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并开展调查处理;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县级行政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0878-30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