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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19-0920001
  • 2019-09-20 08:27:37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6701000

州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本州的贯彻实施, 

并对市、县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编制州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制定州环境保护的规范、标准、污染防治对策; 参与州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 组织全州环境监测,调查处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纠纷; 组织宣传和推广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发展环境保护产业,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 

二、部门基本情况 

楚雄州环保局是担负着全州环境保护规划管理职能的政府直属部门,内设10个科室。2018年有在职职工31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州环保局2018年总收入12689968.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88359.08元,占总收入的99%;其他收入1609.65元,占总收入的0.0001%;2018年总收入12689968.73元,比2017年总收入7423914.83增加478006.39元,增加6.4%。增加原因是:2018年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环保局2018年支出12739955.08元。其中,基本支出5735059.08元,占总支出的45%;项目支出7004896元,占总支出的55%。2018年总支出12739955.08元,比2017年总支出7363700.95元增加5376254.13元,增加73%,增加原因是:2018年环保专项投入增加。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环保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3.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比上年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环保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5.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主要原因环保投入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环保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3.9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相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环保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335678.0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041.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4921.00元。因公出国费37716.01元。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66829.53元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68848.48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及上年结余数大,2018年有因公出国费用,特此说明:一是 2017年,省环保厅组织我局局长苏光祖同志赴英法进行中英合作排污许可证管理能力建设项目交流学习,经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和州纪委批准,已办理完成审批签、备案表等相关手续,于2017年10月30日前汇款支出出国费用5.16万元。资金从省环保厅项目资金中列支,因2017年省厅未组织出国也没有开具发票,经请示州财政局不能列支,放入暂存款中;2018年11月,省环保厅开具实际出国费用发票37716.01元,我局收到发票后以实际数列支,并列入今年出国费用。二是2018年年初以来,环保相关的各类检查督查很多,1月,按国家审计署安排,省审计厅对我州楚雄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对提出的很多环保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大。5月,迎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为时20天,分为各个小组分别下沉到各县市进行督察,会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加。6月17日,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州,开展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环保督察工作,7月5日结束。同期6月19日,省污染普查领导小组对云南省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省级质量核查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安排,各类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都设在州环保局,由我局牵头组织协调、联络统筹,提供好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开展督察检查期间,需要到各县市、各个问题检查点、厂矿企业、各水源地等进行督查督办、核实核查,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一直居高不下。2018年,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开展,按照国家和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要求,需要进行各类培训(以会代训),1-12月,已开展大大小小污普培训15次,培训费用比上年有增无减。 

在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方面,部门建立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一是按季度将“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报相关部门,并在楚雄州住建网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二是按局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三是严格“三公经费”支出报销的财务审核把关,做好全年各个阶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地对比管理,根据年度预算计划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四是加强经费支出的事前预算、事中监督、事后报销审核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合规、合理,切实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77万元,占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0万元,占60%;公务接待费支出9.49万元,占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77万元。全年由省厅安排单位领导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3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度,环保局(相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9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州环保局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49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环保部门2018年共接待批次143个,来访1582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在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1609.65元,是专用账户存款的反映。这个收入主要包含1、2018年暂存款中利息收入等 暂存款项1609.6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资产类往来款变动率为0%,负债类入来款变动率为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采购5067458.4元,其中:货物采购1754632.4元;服务3312826.00元。其中:我局2018年申报政府采购项目34项,采购金额为506.75万元;预算采购项目34项,预算金额为566.74万元;节约率为10.59%,其中,集中采购支付金额为330.39万元,部门集中采购50万元,分散采购126.3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175.46万元;有台式机8台;便携式计算机11台;打印机3台;其它U盘等辅助设备36项;服务类采购(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各类环保科学研究、规划编制等环保项目服务、文件头印刷、A4A3纸采购、车辆保险金)为331.28万元;先后填报完成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软件季报和年报的登录报送,在采购过程中,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我单位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设备购置依法履行相关手续,达到规定标准和限额的都进州交易中心交易,无违规场外交易;依法规范地做好项目交易工作,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无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认真履行交易监管职责,严格按州、县市监管权限进行监管,按规定派有关人员现场监管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开评标等环节的活动,未按要求派人参加现场监管;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交易操作认真规范;按要求做好交易规则、流程、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标结果等交易信息的公开工作,没有违规操作的情况存在。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近年来我局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日益重视,对年度中央、省和州本级项目资金都采取自查或上级主管部门抽查等方式进行项目绩效自评。从项目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开始分析,到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前期准备;二是组织过程;三是分析评价;四是综合评价结论。以及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项目资金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分析。最后提出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有效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从而增大了项目争取力度。2019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共组织完成6个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一是“基本数字表”中退休人员年末实有数无数据,而“收入支出决算表”中退休费却有数据,原因是我局退休人员14人工资由社保发放,财政要求决算报表中不有反映人数,但收入指标数是反映在本单位中,故出现审核错误提示,特作说明。二是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据差异过大,主要是年初预算数反映的是单位基本收入和部门小专项的经费,而决算数中除单位基本收入和部门小专项外,还包含有环保专项经费,且随着环保投入的不断增加,环保专项经费金额很大。

三是“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2018年州环保局其它收入1609.65元,主要是专用账户中的银行利息收入款项。四是“资产负债简表”中,2018年“三公”经费中“出国经费”支出数不应超出“三公”经费中“出国经费”预算数37716.01元以及上年财政拨款结余51596元,情况说明: 2017年,省环保厅组织我局局长苏光祖同志赴英法进行中英合作排污许可证管理能力建设项目交流学习,经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和州纪委批准,已办理完成审批签、备案表等相关手续,于十月三十日前汇款出国费用5.16万元。由于人员还未出国,省厅未开具发票,故在其它应收款(暂付款)在列支,年未账务结转后并入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中。2018年11月,省环保厅开具实际出国费用发票37716.01元,我局收到发票后以实际数列支,并列入今年出国费用,由于这一特殊情况,年初预算时未做“出国经费”的预算。特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2018年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款、财

政政专户款共计0元。

名词解释:1、决算,指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而编制的年度会计报告。它是预算执行的总结。当国家预算执行进入终结阶段,要根据年度执行的最终结果编制国家决算。它反映年度国家预算收支的最终结果,是国家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决算收入表明国家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构成和资金积累水平,决算支出体现了国家各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的规模和速度。2、所谓“结转”,是会计工作中重要的具体业务,通常它是把一个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转移到该科目或另一个会计科目的做法,这个做法叫结转。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6701111

附件5.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190919025611396.xls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