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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州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环保法》《环境监测工作条例》《环境监测规范》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环境常规监测任务,编制环境监测各类报告、环境质量报告书和环境质量年鉴;(2)开展全州环境质量监测,对环境各要素(空气、水、土壤、声和生态等)进行监测,及时编制环境质量报告,准确、科学系统地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3)开展全州重点(国控、省控、州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全区污染排放状况实施现场监督、监测和检查,准确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及时编制重点污染源报告,为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与措施提供依据;(4)承担全州的减排监测工作,为污染减排提供技术支撑,切实保障污染减排目标顺利实现;(5)承担全州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性监测工作,负责污染事件的调查监测、环境纠纷和生态破坏的技术仲裁,在环境灾害、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开展应急性监测,为应急环境管理提供依据;(6)负责环境管理、环境规划、污染防治的环境监测工作;(7)负责全州环境监测网的业务指导、质量保证、技术培训及业务考核;(8)开展委托监测,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工作;(9)开展环境管理、环境规划、环境科研等工作;(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0年)和楚雄州环境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90年),是站所合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环科所无编制无经费),属国家环境监测二级站,行政上受楚雄州环境保护局领导,业务上受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导,是楚雄州环境监测、环境咨询的技术信息中心。内设办公室、技术管理室、监测分析室、野外监测室、综合室、生态室、空气自动监测室七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站在楚雄州环保局的坚强领导下,在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支持下,顺利的完成了2018环境监测方案的所有监测工作,以及完成了州委州政府安排的其他监测工作,一年来完成的重点工作概述如下:
(1)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截至12月31日,完成楚雄市和武定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65天和344天。
(2)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完成了州级政府所在地楚雄市城区降尘和硫酸盐化速率每月1次监测工作。
(3)酸雨监测。完成了州级政府所在地楚雄市城区降水酸雨监测60余次,涉及12个项目,监测过程中做到了“逢雨必测”。
(4)地表水水质监测。完成国控地表水毛板桥断面每月一次的例行监测、州控地表水大海波断面每季度一次的例行监测。
(5)采测分离样品分析。完成了采测分离115个工单,共计3200余个样品分析工作。同时完成对我州国控地表水采测分离断面(禄丰县水文站、楚雄市西观桥、元谋县江边和大湾子、双柏县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第三方采样公司时的现场质量检查监督工作。
(6)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了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团山水库)每月一次共计12次的例行监测任务,完成县级城镇2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季度一次共计4次的例行监测任务。
(7)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积极参与国家网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相关工作,协助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十三五”楚雄州国家网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2018年度5个土壤背景点位的样品采集和215个样品的分析测试工作。
(8)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在线设备对比监测。完成了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工作,并协助禄丰县环境监测站完成了楚雄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监督性监测及比对监测工作。
(9)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完成2017年度省级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州级审核以及2018年前三季度的监测数据统筹上报工作。督促县市环境监测站按考核要求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完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果,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
(10)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完成了楚雄州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企业名录筛查、监测点位复合和监测方案编制工作。因我站不具备VOCs监测能力,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楚雄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开展监测,我站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质控监督。
(11)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详查前期工作。完成了云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楚雄州重点污染源周边和问题突出区域260个农用地点位的土壤样品采集和流转工作。积极开展全州108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核实调整、基础信息采集和质控工作。为进一步查清楚雄州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保护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奠定了基础。
(12)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检查工作。按照《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8年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站成立了技术组,副站长为组长,成员由5名技术人员组成,于11月15日至30日对全州10县市“十二五”期间被纳入国控的企业及截至2018年10月31日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共38家,进行企业自行监测检查工作。
(13)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我站积极安排技术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级技术培训,并成立了技术组(含质控组),编制了调查工作方案和质控工作方案;协助州环保局确定承担我州重点行业企业调查任务的第三方机构、组建专家库,参与核实和调整我州调查企业(地块)。 对调查单位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现场监督和信息资料的质量外审工作。
(14)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控抽测暨飞行检查监测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控抽测暨飞行检查监测工作的通知》(云环站发〔2018〕53号)要求,楚雄州环境监测站抽调3名调技术人员于8月初至9月底协同省站专家组对昆明市、红河州20家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质控抽测暨飞行检查监测工作。
(15)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配合完成楚雄市和禄丰县完成龙川江西观桥和星宿江水文站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协调开展了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
(16)执法及应急监测工作。按照州环境保护局工作要求,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举报环境问题—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外排废水及周边地表水水质监测、牟定县工农水库及上游地表水水质监测等应急监测及执法监测工作。完成对禄丰县中胜磷化工有限公司的执法监测的方案编制工作,指导禄丰县环境监测站开展常规项目应急监测工作,我站完成部分项目的采样和分析工作。
(17)监测报告及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1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降水、噪声等监测数据的统计上报和总站采测分离监测任务的数据上报工作。
(19)实行扩项计划,实现“能力提升年”目标。一是配置了有机项目分析大型监测仪器,增加了有机项目监测分析,二是完成了水质金属10项的扩项、3个项目方法(固定源废气烟气红外法、粪大肠菌群、硫酸雾)认证工作及持证上岗考核
(20)对全州三级站开展质量监督检查。2018年5月28日至6月1日,由州环境监测站和部分县市站组成的两个专家组对我州10个三级站开展了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5.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5.29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5.29万元(本级财力405.2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5.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5.2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2.47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3.33万元;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253.3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24.8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405.29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89.32万元;30102津贴补贴:67.16万元;30103奖金:7.32万元;30107绩效工资:57.3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3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60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96万元;3011201工伤保险:1.00万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7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4.80万元;30206电费:4.2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4.00万元;30211差旅费:1.00万元;30216培训费:3.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4.3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万元;30301离休费:14.30万元;30302退休费:36.87万元;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70万元。
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0.7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6.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70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比2018年度增加2.2万元,增15%。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5万元,减43%;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3.7万元,增34%。
2019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增加的原因:根据2017年部门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情况结合2019年不断增加的工作任务编制了2019年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部门收入预算对比分析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42.24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安排542.24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405.29万元,其中本级安排405.29万元,与2018年的部门预算收入542.24万元相比,减少了136.95万元,减25.26%。主要是职工工资、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变动所致。
(三)部门支出预算对比分析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54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2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467.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6.7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8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5.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29万元。与2018年的部门预算支出542.24万元相比,减少了136.95万元,减25.26%。主要是职工工资、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变动所致。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2.公用基本经费:是指按照财政规定标准核拨的基本经费
3.离退休费用:是指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离退休基本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楚雄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2019年3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6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