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全州生态环境单行条例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负责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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