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及四季度楚雄州环境质量状况

  • 日期:2019年01月09日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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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及第四季度,我州州、县(市)两级环境监测站对州境内的主要河流(湖库)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及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等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如下:

一、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

2018年12月及第四季度,我州州、县(市)环境监测站对州境内的7个国控、18个省控和1个州控河流(湖库)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一期监测,除6个国控考核断面(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元谋县金沙江大湾子和龙川江江边、双柏县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由环保部统一采用“采测分离”的模式开展监测外,其余断面仍延用原监测方式开展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基本项目及电导率,湖库增测总氮、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监测频次为国控和省控地表水每月监测一次,州控地表水每季度监测一次。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进行评价和判定,各监测断面(点位)监测结果评价如下:

(一)7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

1.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5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

元谋县龙川江江边和金沙江大湾子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南华县毛板桥水库、双柏县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5个监测断面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2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

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劣于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

(二)18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

1.划定在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4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

牟定县紫甸河伍纳本村外、武定县水城河禄劝交界处2个监测断面和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2个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4个监测断面(点位)均符合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监测点位总氮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总氮为Ⅱ类,西静河水库总氮为Ⅲ类。

2. 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7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

双柏县元江口、永仁县万马河昔丙村、姚安县渔泡江地索村坡脚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牟定县古岩河联丰村、武定县勐果河高桥水文站、大姚县渔泡江朵腊河底3个监测断面及楚雄市团山水库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7个监测断面(点位)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监测点位总氮单独评价时:团山水库总氮为Ⅲ类。

3.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7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

永仁县羊蹄江大河波西、禄丰县星宿江螺丝河桥和小江口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楚雄市青山嘴水库和大姚县蜻蛉河赵家店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和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7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均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三)1个州控监测点位水质

楚雄市大海波水库监测点位水质类别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超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

湖库监测点位总氮单独评价时:大海波水库总氮为劣Ⅴ类。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监测情况

1. 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18年12月,楚雄州州、市两级环境监测站对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团山水库3个在用的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一期监测,3个水源地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

2. 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18年第四季度,楚雄州州、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对22个(双柏县启用塔扎河水库和定向水库作为饮用水水源地,本季度开始纳入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永仁县白拉口水库停用,未开展表1和表2共29项监测指标的监测)在用的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第四季度的水质监测,其中,禄丰县大滴水、武定县石将军龙潭、恕德龙潭和麦良田4个水源地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其余18个水源地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

(二)监测点位

在每个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周边100米内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

(三)常规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型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三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取水量。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指标。

(四)监测频次

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

(五)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础项目按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其中:基本项目(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按照“标准”中对应的Ⅲ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补充项目、优选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六)评价结果

1.3个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水源地水质评价: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团山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3个水源地监测结果均达标。

总氮单独评价:九龙甸水库为Ⅱ类,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Ⅲ类,均符合饮用水总氮Ⅲ类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Ⅰ类,均符合饮用水粪大肠菌群Ⅲ类标准要求。

2.22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1)18个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

水源地水质评价:南华县兴隆坝水库、姚安县改水河水库、双柏县新华水库和塔扎河水库、牟定县龙虎水库和中屯水库6个水源地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双柏县定向水库、永仁县尼白租水库、武定县石门坎水库、南华县老厂河水库和龙山水库、姚安县大麦地水库和洋派水库、元谋县丙间水库及麻柳水库、大姚县大坡水库、大坝水库和石洞水库12个水源地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18个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均达标。

总氮单独评价:双柏县新华水库、牟定县龙虎水库、武定县石门坎水库、姚安县改水河水库、大麦地水库和洋派水库6个水源地总氮均为Ⅱ类;牟定县中屯水库、永仁县尼白租水库、双柏县定向水库和塔扎河水库、元谋县丙间水库和麻柳水库、南华县老厂河水库、龙山水库和兴隆坝水库、大姚县大坝水库、石洞水库和大坡水库12个水源地总氮均为Ⅲ类。18个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总氮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大姚县大坝水库、武定县石门坎水库、南华县兴隆坝水库、牟定县龙虎水库和中屯水库、元谋县丙间水库和麻柳水库、姚安县改水河水库、大麦地水库和洋派水库10个水源地粪大肠菌群均为Ⅰ类;双柏县新华水库、永仁县尼白租水库、南华县老厂河水库和龙山水库、大姚县大坡水库和石洞水库6个水源地粪大肠菌群均为Ⅱ类。16个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双柏县定向水库和塔扎河水库本期未监测粪大肠菌群)。

(2)4个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

水源地水质评价:禄丰县大滴水、武定县麦良田、石将军龙潭和恕德龙潭4个水源地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4个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均达标。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武定县麦良田、石将军龙潭和恕德龙潭3个水源地均为Ⅰ类,禄丰县大滴水为Ⅱ类。4个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监测情况

2018年12月,楚雄州10县(市)城区均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楚雄州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均包含了SO2、PM10、O3、PM2.5、CO、NO2、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

(二)监测结果

1. 2018年12月监测结果

2018年12月,楚雄州各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楚雄市监测有效天数31天,其中29天为“优”,2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20ug/m3;武定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21天为“优”,9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21ug/m3;双柏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30天均为“优”,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7ug/m3;牟定县监测有效天数31天,31天均为“优”,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6ug/m3;南华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30天均为“优”,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3ug/m3;姚安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30天均为“优”,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0ug/m3;永仁县监测有效天数28天,28天均为“优”,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5ug/m3;大姚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30天均为“优”,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4ug/m3;元谋县监测有效天数31天,其中30天为“优”,1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1ug/m3;禄丰县监测有效天数31天,其中26天为“优”,5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9ug/m3。

2.2018年第四季度监测结果

2018年第四季度,楚雄州各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楚雄市监测有效天数92天,其中86天为“优”,6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季度浓度均值为20ug/m3;武定县监测有效天数87天,其中52天为“优”,35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季度浓度均值为20ug/m3;双柏县监测有效天数89天,89天均为“优”,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季度浓度均值为9ug/m3;牟定县监测有效天数91天,其中87天为“优”,4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季度浓度均值为16ug/m3;南华县监测有效天数88天,88天均为“优”,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季度浓度均值为13ug/m3;姚安县监测有效天数89天,87天为“优”,2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季度浓度均值为11ug/m3;永仁县监测有效天数87天,其中83天为“优”,4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季度浓度均值为16ug/m3;大姚县监测有效天数90天,其中88天为“优”,2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季度浓度均值为15ug/m3;元谋县监测有效天数90天,其中87天为“优”,3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季度浓度均值为12ug/m3;禄丰县监测有效天数87天,其中66天为“优”,21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季度浓度均值为19ug/m3。

四、2018年楚雄市降水质量状况

参考“州环境监测站”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 2018年楚雄市城区共计监测降水55场次,监测频次为“逢雨必测”, 降水pH范围为5.53-7.92,硫酸盐(SO42-)是降水中的主要致酸因子。其中,仅2018年8月出现酸雨3次,2018年酸雨频率为5.5%。

五、第四季度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目前,全州10县市仅楚雄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楚雄市功能区噪声监测设监测点位4个,分别为“福塔公园”和“楚雄师范学院”、“州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测站”,功能区划分为:福塔公园和楚雄师范学院为一类区,州环境监测站和市环境监测站为二类区,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一次。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进行评价,2018年第四季度楚雄市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对应的功能区的噪声限值要求,达标率为100%。其中,“福塔公园”平均等效声级值昼间为44.5分贝,夜间为38.1分贝;“楚雄师范学院”平均等效声级值昼间为44.7分贝,夜间为37.4分贝;“楚雄州环境监测站”平均等效声级值昼间为43.6分贝,夜间为36.6分贝;“楚雄市环境监测站”平均等效声级值昼间为48.3分贝,夜间为42.3分贝。

六、纳入省、州水污染防治方案监测断面考核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3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6〕50号)要求,现将本期监测各考核断面及饮用水源地考核结果汇总如下:

(一)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

1. 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3个国考断面

元谋县龙川江江边水质类别为Ⅰ类,双柏县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3个监测断面均符合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2. 列入Ⅳ类考核目标要求的2个国考断面

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Ⅳ类考核目标要求。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劣于Ⅳ类考核目标要求,劣于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

3.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1个省考断面

楚雄市青山嘴水库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4. 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1个州考断面

禄丰县星宿江小江口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二)3个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1. 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2个州市级饮用水水源地

楚雄市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均满足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2.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1个州市级饮用水水源地

楚雄市团山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满足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三)14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元谋县官能自流井和永仁县白拉口水库停用未测)

1. 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6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

南华县兴隆坝水库、牟定县龙虎水库、双柏县新华水库、禄丰县大滴水和武定县麦良田5个水源地水质类别均为Ⅱ类,均满足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永仁县尼白租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劣于Ⅱ类考核目标要求,劣于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

2. 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8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

牟定县中屯水库、姚安县改水河水库和武定县石将军龙潭3个水源地水质类别均为Ⅱ类;元谋县丙间水库、武定县石门坎水库、姚安县洋派水库、大姚县大坝水库和石洞水库5个水源地水质类别均为Ⅲ类。8个水源地均满足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七、存在问题

(一)地表水

1. 国控地表水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和Ⅳ类考核目标要求,超标监测指标为总磷。

2. 省控地表水

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和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Ⅳ类,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但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3.州控地表水

2018年第四季度,楚雄市大海波水库监测点位水质类别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超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总氮单独评价为劣Ⅴ类。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2018年第四季度,永仁县尼白租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劣于Ⅱ类考核目标要求,劣于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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