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楚雄州环境质量状况

  • 日期:2018年12月25日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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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我州州、县(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州境内的主要河流(湖库)地表水、州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及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如下:

一、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

2018年11月,我州州、县(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州境内的7个国控、18个省控河流(湖库)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除6个国控考核断面(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元谋县金沙江大湾子和龙川江江边、双柏县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由环保部统一采用“采测分离”的模式开展监测外,其余断面仍沿用原监测方式开展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基本项目(河流总氮除外)及电导率,湖库增测总氮、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进行评价和判定,各监测断面(点位)监测结果评价如下:

国控监测断面7个。

1.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国控监测断面5个。

双柏县礼社江口和绿汁江口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元谋县龙川江江边和金沙江大湾子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

南华县毛板桥水库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劣于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超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生化需氧量(BOD5)。

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国控监测断面2个。

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省控监测断面(点位)18个。

1.划定在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点位)4个。

武定县水城河禄劝交界处和牟定县紫甸河伍纳本村外2个监测断面、楚雄市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2个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4个监测断面(点位)均符合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监测点位总氮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为Ⅱ类,西静河水库为Ⅲ类。

2.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点位)7个。

双柏县元江口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永仁县万马河昔丙村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牟定县古岩河联丰村、武定县勐果河高桥水文站、渔泡江姚安县地索村坡脚和大姚县朵腊河底4个监测断面及楚雄市团山水库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Ⅲ类。7个监测断面(点位)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监测点位总氮单独评价时:团山水库为Ⅲ类。

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7个。

永仁县羊蹄江大河波西、禄丰县星宿江小江口和螺丝河桥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楚雄市青山嘴水库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蜻蛉河大姚县赵家店和姚安县王家桥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7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均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

(一)监测情况

2018年11月,楚雄州州、市环境监测站对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团山水库3个在用的州市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了一期监测,3个水源地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每个饮用水源地在取水口周边100米内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型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取水量。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指标。

(三)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础项目按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其中:基本项目(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按照“标准”中对应的Ⅲ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补充项目、优选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果

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团山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3个水源地监测结果均达标。

总氮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为Ⅱ类,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Ⅲ类,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Ⅰ类,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监测项目

2018年11月,楚雄州10县(市)城区均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工作,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均包含了常规六参数(SO2、NO2、O3、CO、PM10、PM2.5)及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

(二)监测结果

2018年11月,楚雄州各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楚雄市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26天为“优”,4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25ug/m3;武定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其中13天为“优”,16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8ug/m3;双柏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29天均为“优”,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9ug/m3;牟定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26天为“优”,4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20ug/m3;南华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30天均为“优”,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4ug/m3;姚安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27天为“优”,2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3ug/m3;永仁县监测有效天数28天,其中27天为“优”,1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8ug/m3;大姚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28天为“优”,2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7ug/m3;元谋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其中27天为“优”,2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4ug/m3;禄丰县监测有效天数27天,其中19天为“优”,8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21ug/m3

(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

2018年11月,依据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行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排名仅供参考),楚雄州各县市排名依次为:姚安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83)、双柏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91)、大姚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06)、南华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13)、牟定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26)、元谋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38)、永仁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51)、武定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54)、禄丰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9)、楚雄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9)。

四、1-11月楚雄市降水质量状况

参考“州环境监测站”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2018年1月至11月,楚雄市城区共计监测降水62场次,监测频次为“逢雨必测”,降水pH范围为5.53-7.92,硫酸盐(SO42-)是降水中的主要致酸因子。其中,仅2018年8月出现酸雨3次,2018年1月至11月的酸雨频率为4.8%。

五、纳入省、州水污染防治方案考核断面监测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3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6〕50号)要求,现将11月各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汇总如下:

地表水考核断面7个。

1.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国考断面3个。

双柏县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Ⅰ类,均符合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元谋县龙川江江边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符合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2.列入Ⅳ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国考断面2个。

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均符合Ⅳ类考核目标要求。

3.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省考断面1个。

楚雄市青山嘴水库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4.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考断面1个。

禄丰县星宿江小江口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考核断面3个。

1.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市级城市饮用水源地2个。

楚雄市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符合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市级城市饮用水源地1个。

楚雄市团山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六、存在问题

(一)国控地表水

南华县龙川江毛板桥水库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劣于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超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生化需氧量(BOD5)。

(二)省控地表水

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蜻蛉河姚安县王家桥和大姚县赵家店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Ⅳ类,满足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但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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