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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 09:53 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筛选,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确定了《2021年楚雄州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4月19日-4月25日)。如对以上名录存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878-3025834。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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