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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五措施做好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 11:00 来源:杨双宝 浏览次数: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其中做好重点排污单位排污单位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切实采取五条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企业依法排污,是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和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表现,更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牟定分局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企业排污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执法组和技术服务组,日常督导帮扶工作交由生态环境监测站处理。

二是全面宣传发动。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和社会监督,强化落实治污主体责任,牟定分局采用文件、微信等手段推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开展自行监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纳入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依法严惩各项违法排污行为,让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企业受到应有惩罚,约束企业承担环保责任。

三是科学预警研判。随着排污许可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逐步健全,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排污许可工作越来越集中到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所有排污许可相关工作都需在平台上开展,包括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证后管理、自证守法、依证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等排污许可管理全过程。牟定分局将根据系统里面的情况及时和相关企业对接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预警。

四是强化分类培训。根据牟定县排污许可证涉及行业类别情况,加强对企业填报人员和相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培训,同时将环评、执法、监测等部门工作人员纳入今后外出培训范围,以强化排污许可工作的衔接配合,构建良好的协作机制。

五是加大督导帮扶。为督促排污单位有序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代表性、有效性,我局不断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企业自查,强化监督检查,规范企业“自证守法”行为。同时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自行监测方案制定情况、自行监测信息联网情况、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等。及时向企业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进行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21家企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其中重点管理5家,简化管理16家。重点管理类5家都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3家开展了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2家正在委托第三方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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