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日,楚雄州环境监测站利用全站职工会组织学习了2019年11月18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会上,重点对“附件3缩减14家部分能力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名单”中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对照学习,并进行自检自查。通过对“通告”的学习,要求会后各职能科室及相关人员须进一步进行对照学习、检查,并重点围绕我站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与RB/T214及“补充要求”的对应情况、执行管理体系的情况等)、实验室环境条件的控制、仪器设备的管理(检定/校准、期间核查、溯源结果确认等)、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对照并开展自查自纠,对我站做得好的方面要继续保持,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立即进行纠正,纠正过程中要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同时,也要认识到质量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经常性的工作,只有经常开展自查自纠,才能保证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只有严格遵守并执行我们的管理体系,才能规范我们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站将时刻警醒,工作中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执行管理体系,围绕“质量方针”开展工作,日常加强质量管理,加强对法律法规、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学习,以提升我站的质量管理水平和增强职工的“质量”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