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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8月30日 08:46 来源:李燕华 浏览次数:
2019年8月21日,楚雄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第一考评督查组对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创建第十七批市级文明单位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考评,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和意见反馈,考评督查组认为州生态环境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档案规范、成效显著,同意州生态环境局通过市级文明单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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