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与义务,认真开展自行监测,全面掌握本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情况,同时在云南省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积极组织已申领并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大姚六苴电解铜有限公司、大姚齐和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牛羊屠宰厂、大姚县新源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大姚县利英特色食品有限公司、大姚御春农食品有限公司。纳入云南省重点排污单位监督管理名录的企业:大姚县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大姚华盛饮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工程、大姚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纳入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企业:大姚县彩印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开展企业自行监测,报备企业自测实施方案,登录“云南省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公开。
通过组织和指导企业登录“云南省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和信息公开工作,为企业更好的完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同时规范了我县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为进一步确保我县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和重点排污企
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公开自行监测信息打下基础,保障了社会公众对企业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形成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