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精神,提升环境监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工作安排,楚雄州环境监测站监测技术人员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奋战,配合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废气抽测工作二组完成了昆明市、红河州、楚雄州共20家企业的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控制抽测暨飞行检查监测工作。监测技术人员根据20家企业的生产工艺特点,结合生产工段产排污环节,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分别对企业重点污染源排放口进行了抽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提升了环境监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给环境管理部门及政府决策部门提供了客观、科学的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