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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7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
《2023年楚雄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修订了《2023年楚雄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如建议修改或增加条目,请提供相应的解释说明,并于2023年3月30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楚雄市鹿城镇北浦路118号(邮政编码:67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023年楚雄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1005468999@qq.com。
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有效,请提供意见的公众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2023年楚雄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