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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环保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53230001516792XM-/2019-0114001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14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编制2018年度楚雄州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其它应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布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hbj.cxz.gov.cn/)。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电话:0878-3021299,传真:0878-3017979,邮编:675000)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楚雄州环境保护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本地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2018年州环保局主要领导听取4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根据局党组领导分工变化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副局长马国伟负责,按照要求在网站公开。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牵头负责部门,局总支办为局党务公开牵头负责部门。

(二)压实工作责任。2018年,州环保局及州环保局办公室切实承担起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主体责任,按照“年布局、季统筹、月计划、周安排、日对照”工作思路,坚持事前谋划、事中督导、事后总结,有力有序推进州环保局和州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并对照分工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实施办法明确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不断强化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增强合力;州环保局每年均对照国家政务公开最新部署,依法依规推进,立足自身职能加强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18年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2018年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通知》《关于认真落实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通知》等文件。

(三)强化督促检查。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不断更新完善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政府新闻发布、回应公众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平台渠道建设管理等公开业务推进情况,作为政务公开核心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体系要求,楚雄州环境保护局认真落实,对标对表进行自检自查,定期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作进行自检自查,对查出问题交由各牵头科室承办,对未完成工作的科室进行动态督办,务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项项有结果。2018年,原州环保局网站整体迁移至州人民政府网站群,楚雄州环保局切实抓好时机,加大环境保护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力度,及时更新,增加了“绿盾2018”、“饮用水源地专项行动”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专栏,推动当年重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楚雄州环保局共公开政府信息784条,内含楚雄州环保局2018年度全部以楚环许准行政许可事项、拟受理事项、监督性监测和企业环境信息等其他信息。通过环保系统网站实时更新楚雄市空气质量、空气质量日报。2018年,更新环保部门的机构信息其联系方式等信息81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楚雄州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含大气环境质量、环保法制专栏、水环境质量、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处罚、国控重点监督性监测、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环评企业申报、环评登记表备案、国控企业污染监控、党建专栏、绿盾2018、饮用水专项行动、环保督察回头看、环境执法监管)。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环保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环境保护创建审批结果;环保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建立多种形式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各种政务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及宣传环保。在政务网公开行政许可,在自建网站公开环境信息,在州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发放办事指南;与楚雄电视台、楚雄日报、楚雄州广播电台、中国环境报社、楚雄移动公司开展合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互联网和集中式宣传展板开展环境信息宣传。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在网站根据年度环保重点工作更新了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含大气环境质量12条、环保法制专栏2条、水环境质量41条、环境影响评价30条、行政处罚21条、国控重点监督性监测11条、核与辐射安全信息4条、环评企业申报(链接至上级环保部门)、环评登记表备案(链接至上级环保部门)、国控企业污染监控(链接至上级环保部门)、党建专栏3条、绿盾2018信息5条、饮用水专项行动18条、环保督察回头看、环境执法监管8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印发《关于加强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工作为稳增长提供环保要素保障的通知》,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权力运行公开,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进政务服务中心,杜绝“体外循环”。通过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行政审批网上申报、预审和办理等工作,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配合完善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州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事项与国家和省实现联网报送;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效率,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办理时间由国家规定的60天,压缩至30天;环境影响报告表国家规定的30天压缩至15天内做出审批决定。实行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制改革,严格按照国家、省要求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编制环评报告书和报告表的项目除外)免除环保审批,全州1091个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免除审批,减轻企业负担。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严格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2018年在网站公开我局主办件1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严格落实《楚雄州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解读政策2件,其中主要领导亲自解读1件。《楚雄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三年实施意见》《楚雄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年,楚雄州积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相关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通过电视电台网路等多渠道对社会公众宣传“回头看”相关工作。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一)2018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情况。根据《云南省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管理办法》,2018年楚雄州环保局信息公开领导办公室未收到书面纸质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收到其他形式正式申请5次。分别是申请公开危废信息3条,环评信息公开1条和固体废物信息1条。

(二)2018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处理情况。依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在2018年我局收到提出环境信息公开申请后,环保部门审核后根据情况分别答复。一是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如2018年度申请环评信息情况;二是属于可以公开的,直接向申请人告知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如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跨省转移情况;三是属于部分公开的,我局将不能公开的内容区分给予告知,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四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向该行政机关名称,如申请垃圾焚烧厂信息。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2018年,楚雄州环境保护局积极拓展公开平台建设,一是6月15日将原楚雄州环境保护局网站www.cxhb.net整体搬迁至楚雄州人民政府网站群hbj.cxz.gov.cn;二是积极开展两微建设,在2017年初步使用基础上加大宣传,充分发挥两微宣传和公开作用;三是充分配合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做好环评信息公开。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

2018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和诉讼。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2018年环境执法“双随机 一公开”制度的通知》《关于认真落实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度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和分工方案的通知》《楚雄州环境保护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严格执行2018年上级部门新出台的依申请公开、解读等文件。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环境保护在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涉密与公开界限难以确定;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在工作流程中已经基本完成制文发文前置条件的相关制度建设,但实际工作中,临时性机构等确有难以执行和未执行到位情况。三是中央和省级制定的环境保护专栏我州不适应问题。仅环境空气质量,2018年全州10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虽已建成,但系统维护由国家和省统一管理,相关实时查询页面上级尚未对下开放。四是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会力度不够,环境问题历来敏感度高,在核实情况后方能发布,在我州技术力量薄弱情况下,时效性相对较差。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2019年,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将继续深入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落到实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工作。

十四、其它应报告的事项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明细表

楚雄州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3日

    附件下载: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 (1)  71K]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明细表 (1)  2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