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邦三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邦三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法脿镇 | 大唐(双柏)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建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新建220kV线路19.051km,采用单回路架设,线路起于邦三光伏220kV升压站出线间隔构架,终达英雄村光伏220kV升压站进线构 架,导线采用JL/LB20A-30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24芯OPGW-24BA-80光缆,新建铁塔43基,其中单回耐张塔25基,单回直线塔18基。 |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建设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输电线路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土建施工的场地回填、基础开挖等土石方工程、物料的运输装卸和使用、施工现场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施工开挖、车辆运输、临时堆场等产生的粉尘短期内将使局部区域内空气中的TSP明显增加。施工时通过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材料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输电线路施工点分散且各施工点产生扬尘量很小,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本项目输电线路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以及地表径流会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由于施工期短,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租用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自带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因此,施工生活污水不会对工程区水环境产生影响。输电线路每个塔基产生建筑施工废水量较少,经移动式的废水收集桶(1m3)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土方、建筑垃圾(废弃材料)、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送附近村庄/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站,与当地的生活垃圾一同进行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过程产生废弃水泥袋、废弃砂石材料、器材设备外包装等建材废料,产生量较小,均分类收集,回收利用或清运至合法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不随意丢弃于施工场地,对项目施工区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本工程输电线路在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基础施工,塔基开挖、线路架设等,主要噪声源有汽车、电动卷扬机等,噪声源强为70~100dB(A)。项目沿线分布有声环境敏感点,项目施工期噪声会对其产生一定影响。线路工程塔基施工点和设置的牵张场分布较为分散,产生的噪声经过地形和林木的阻挡,到达沿线人口密集的居民点时已经大幅衰减,且输电线路夜间不施工,同时施工量较小,施工时间短;在居民敏感目标附近的塔基施工时,可以灵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车辆在途经沿途居民点时,应采取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将进行土石方的填挖,包括塔基及临时工程,采用局部开挖,以人工手持机械开挖为主,机械配合为辅的方法进行,不会进行大范围开挖扰动及场地平整。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土壤扰动后,地表植被破坏,造成了水土流失;施工噪声对当地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影响等。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占地、筑路及土石方的开挖等必然对动物生存的环境产生破坏,一些动物所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破坏而不复存在,爬行动物中多种蛇类和鸟类中雀科及兽类的多种鼠类因其生存环境的破坏而失去隐蔽场所和食物来源被迫转移它处,使其生存空间受到压缩。由于影响区域内相似生境分布较广,项目施工对动物生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其他动物群造成大面积的影响。主体工程建设中的人员车辆往来、施工临时占地以及施工人员的频繁活动等严重地干扰动物的正常生长和发育,甚至对一些动物产生威胁驱赶作用,特别是听觉和视觉灵敏的鸟类和一些兽类,因受这类影响而被迫从施工区逃离他处,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会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逐渐消除;施工人员的大量入驻可能出现捕食野生动物的不良风气,通过教育与有效管理,可以避免此类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污水产生,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 2、声环境影响:输电线路运行期,由于电晕放电会产生一定的可听噪声。输电线路噪声与电力负载和气象条件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电力负载较大时,发出声音也就越大,反之声音减小。根据已运行的220kV龙清线069#~070#塔间线路段噪声监测结果可以看出,路线昼夜间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对声环境贡献值很小。由此可以得出,本工程输电线路投入运行后,线路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大气环境影响: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附近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本项目输电线路项目运行期间,对绝缘子等配件以及其他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电磁环境影响:项目已编制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报告。本项目设计导线通过居民区的导线最低对地高度22.25m实施时,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预测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单回段在通过居民区时,三角排列线架设最低距地高度不得低于8m。在落实上述要求后,项目工程运营期电磁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6、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运行维护人员的进入对输电线路沿线的植被的影响。项目已编制生态影响专题评价报告。项目建设完成后,无废气、废水和固废产生,运营期时施工期间的临时占地已进行了植被恢复,项目为点状立塔,输电线路导线高空跨越林地。保护动物可回到原来的领域生活。运营期人为活动较施工期及当地现有干扰程度已大幅减少,不会对保护动物产生惊吓,可让保护动物在该区域安稳栖息和觅食。项目临时施工场地的恢复,减少了对保护动物领地的侵占。因此,营运期对评价范围内保护动物的影响程度较小。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利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根据各评价因子的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结果,遵循以下原则,拟定环境保护对策与舒缓措施。 (1)预防原则: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限制和约束占地规模、强度或范围,使环境影响最小化。(2)减量化原则: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等降低不良环境影响。充分考虑工程占地、施工工程量等对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尽可能地减少施工占地和工程量。(3)修复补救原则:对将要受到影响的环境进行修复或补救,对已经受到影响的进行修复或提出政策性建议。(4)重建原则:对于无法恢复的环境,通过重建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环境。针对占用土地资源的情况,提出土地利用和景观设计方案。 2、施工废水防治措施:(1)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租用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自带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2)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人工拌合、养护及施工工具清洗等,输电线路每个塔基产生建筑施工废水量较少,经移动式废水收集桶(1m3)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3)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最大程度地减少雨季水力侵蚀;如无法完全避开雨季,则采取临时挡护和覆盖的措施。施工工序要安排科学、合理,土建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4)采用苫布对开挖的土方及沙石料等施工材料进行覆盖,避免水蚀和风蚀的发生,施工区域按照水土保持要求采取拦挡、护坡、截排水、沉淀池等措施。(5)不得在沙甸河汇水区清洗车辆及施工器具。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禁止将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产生的废渣和建筑垃圾弃入附近水体。(6)坚决避免各种污水的无组织排放,特别是不能以渗坑、渗井或者漫流等形式排放,尤其禁止向附近的地表水体排放。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1)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定期养护,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减低设备运行噪声。(2)施工单位应合理布置各高噪声施工机械,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3)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避免施工,夜间确需施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办理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4)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笛,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5)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采取抑尘措施,包括在施工工地先行设置临时围挡,规范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2)对于线路临时施工区域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3)施工时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草皮铺装或者遮盖。(4)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5)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6)项目运输车辆应采用篷布遮盖、严禁超载,防止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产生二次扬尘,同时经过村庄路段应减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 5、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1)生活垃圾: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将其带往距离较近的村庄垃圾收集站,然后与当地的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2)土石方: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处进行开挖所得到的土石方,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填压实处理。临时的土方集中堆放在塔基临时施工场地一角,用于塔基区的平铺回填利用、塔基临时施工场地恢复植被时的覆土以及复耕所需的用土,同时还会用于塔基周围低洼处的平整等。整个工程所产生的土石方会全部进行回填,无弃渣产生。(3)建筑垃圾(废弃材料):在塔基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砂石、各种废包装材料、废弃钢材以及螺丝等物品,在收集完成后,对可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专门处理。(4)施工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如铺设彩条布、草垫或棕垫,防止施工活动破坏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将多余砂石料、混凝土残渣等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和植被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5)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并做好建筑垃圾清运、场地清理和迹地恢复。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3)线路运行后,进行维护或巡视时不得新开道路;设置告示牌和警示牌。运行后制定相关的工作规则,避免维护人员伤害野生动物。(4)严格遵循《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为保护评价区内天然植被,禁止砍伐通道,仅对运营后期生长高度过高会影响项目线路的林冠进行修剪。 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输电线路运营期间不产生废水,因此,本项目运行不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影响。 3、运行噪声防治措施:工程建成投运后,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噪声监测工作,确保输电线路敏感目标处噪声值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5、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本项目输电线路项目运行期间,对绝缘子等配件以及其他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6、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1)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保证本项目导线最小对地高度符合规范要求:单回段在通过居民区时,三角排列线架设最低距地高度不得低于8m,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评价标准要求。(2)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3)在设备订货时要求导线、母线、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4)在输电设施危险位置及居民区附近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5)为避免将来规划线路路径附近建设民房,根据《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禁止在220kV以上架空输电线路杆塔周围15m、拉线基础周围3m延伸所形成的区域新建永久性建筑物。(6)加强电气设备和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