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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康居小区随意焚烧生活及绿化垃圾
来信时间 2022-07-11 来信人 陈**
来信内容 康居小区每周都有两到三天会在下午随意焚烧生活及绿化垃圾,对小区及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恶劣影响,希望部门领导关注,责令其改正,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 2022-07-14
回复内容 您好!
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一)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之规定。请您及时向当地环卫部门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