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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双柏县大庄镇烧烤广场何记餐饮店凌晨严重噪音扰民*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5-01-06 | 来信人 | 苏** |
来信内容 | 大庄烧烤广场何记餐饮店长期多年存在巨大高分贝噪音,凌晨营业严重*噪音扰民,已多次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问题,但收效甚微, 扰民长期处于无人管,失控状态,请求上级领导能帮我处理这个难题 |
回复部门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回复时间 | 2025-01-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交由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核实处理。 2025年1月9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联合大庄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开展核查,根据现场核查情况,该烧烤店开展经营活动时,存在一定的社会生活噪声,主要噪声来源于夜间烧烤店用餐人员嬉笑声音,该问题基本属实;噪声扰民长期无人管,失控状态问题不属实。 (一)根据反映的问题,双柏分局利用噪声检测设备,以反映地点为检测点,于2025年1月9日晚10点29分至11点02分对该烧烤店进行了三组每组十分钟的噪声监测,根据监测数据结果显示,三组数据噪声平均值分别为:44.5dB、44.6dB、36.3dB,该区域属于集镇,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夜间生活噪声分贝限值为50dB,三组数据均未超标。 (二)对大庄镇烧烤广场烧烤店店主进行教育劝导,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该店对店内用餐人员噪声源管控,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灶具作业,减小对周边住户影响。 (三)依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楚政通〔2024〕39号)内容中的职责划定,该噪声源为社会生活噪声,双柏分局工作人员将引导您向有监督管理责任部门反映解决。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心。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