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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

征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意见的公告

 

   为做好楚雄州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更新工作,根据《环境监管重点管理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的调整建议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的增补意见,现将通过调整和增补后形成的《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331日至310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3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楚雄市鹿城镇北浦路118号(邮政编码:67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973528338@qq.com

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有效,请提供意见的公众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楚雄州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征求意见稿)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2023年楚雄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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