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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雷宰光伏电站项目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5-0707007
  • 2025-07-07 11:34:25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小雷宰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小雷宰光伏电站项目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虎溪村委会及凹鲊村委会地界

金江能源开发(元谋)有限公司

云南云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烂秧田光伏电站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元永村和下回塘村附近的山坡上,属虎溪村委会及凹鲊村委会地界,项目建设单位为金江能源开发(元谋)有限公司,项目合计为11个光伏方阵,工程坐标东经1014129.457-1014351.766秒,北纬255313.981-255540.944秒。项目额定容量30.08MW,安装容量36.47952MWp,容配比为1.21,多年平均上网电量5586.19kW·h,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531.32h。拟安装57904630Wp 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由2608个组串11个光伏子方阵组成,配置320kW逆变器94台,箱式变压器11台,以135kv集电线路接入小雷宰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后以出线接入电网

 

 

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

1)大气环境: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及装修时产生的废气,经采取洒水抑尘及围挡施工措施后,施工扬尘等废气对周围居民及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施工生产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回用,雨季径流通过截排水设施、避开雨天施工等措施防治,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根据预测,昼间施工机械距施工场地20m以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项目夜间不施工。施工噪声对临近项目区的村庄有一定影响,除围挡施工外,需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固定施工机械远离居民点布置。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影响可接受,施工噪声影响将随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粪便等。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总占地面积139.6223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4716hm2,包含箱变及电缆分接箱、升压站及架空集电线路塔基等用地;临时占地面积138.1507hm2,包含光伏阵列(长期租地)、电缆沟、场内道路、临时生产生活区等。按照用地类型分,本项目涉及占用其他草地138.8825hm2、农村道路0.7398hm2。占地范围不涉及国家、省级重点保护植物,不涉及珍稀濒危动物的重要栖息地,不涉及古树名木,所影响的植被、土地类型及植物植株在评价区及该地区分布广泛。项目采取林光互补的方式开发,可减小光伏板区等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总体影响有限,随施工结束而逐步恢复。

运营期:

1)生态环境:运营期对植被及动物影响较小;项目区域无特殊景点,对区域景观影响较小。太阳能光伏板安装有一定的倾角(25°),电池板反光都朝向天空,对过往人眼视觉上基本没有影响。由于光伏板产生的反射光微弱,不会明显造成对植物的生长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对植物影响较小。

2)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升压站设置的10.2m3的隔油池+2m3的化粪池+1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行升压站绿化及进场道路洒水抑尘。光伏板清洗废水可直接作为植物的生长用水,不外排,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距离逆变器、箱式变压器10m处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昼间和夜间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故逆变器及升压站布设时,应远离光伏场区边界10m以上。

4)项目运营期主要固废包括废电池板、检修废油、变压器事故油、废铅蓄电池、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严控施工用地,采取林光互补,对施工营地、施工道路、光伏阵列、集电线路区、升压站边坡等进行植被恢复,禁止猎捕野生动物,表土分开堆放,及时覆土。

2)地表水环境:施工场地生活区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全部用作农肥,不外排;建筑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混凝土搅拌系统清洗和其它施工环节,严禁外排;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地势低处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

3)声环境: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噪声源采取减振措施。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机械远离居民点,禁止夜间施工。临近村庄围挡施工。

4)大气环境:临近村庄围挡施工,洒水抑尘、堆料覆盖、遮盖运输。

5)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不设置弃渣场,禁止乱弃渣。建筑垃圾拟分类收集,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实行“日产日清”,交附近乡镇垃圾收集点处理。

运营期:

1)生态环境: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且高于下方灌木高度1m以上、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不破坏植被生长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2)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依托小雷宰升压站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作绿化及道路洒水。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得外排地表河流。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箱式变压器和逆变器尽量远离村庄布置,加强厂区绿化,并加强设备维护。

4)固废:升压站设50m2废物贮存间暂存一般固废,后外售回收厂家。每个箱式变压器旁设计2m3的事故油池,合计11个,事故油池防渗防腐;主变设计55m3事故油池,防渗防腐;废机油及废蓄电池暂存暂存间内,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5)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开展应急演练,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