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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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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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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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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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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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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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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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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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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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年产660万千伏安时高性能储能动力电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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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苍岭镇(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草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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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超能电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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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安环(云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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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6049.623万元;环保投资303万元,项目拟新建产能为5000m3/年的钒电解液生产线,包括生产厂房、成品库、危废暂存间、危化品库、配套用房、地下设备用房、化学品罐区及室外工程等,全部为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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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
(1)施工前先修筑场界围墙或简易围挡,如用瓦楞板或聚丙烯布等在施工区四周建高2.5-3m的围挡,减少扬尘外逸。根据天气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适当洒水降尘,须开启雾炮机、洒水车等,采用湿法作业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当风速大于3 级、天气晴朗干燥时,根据具体情况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洒水强度应注意保持路面湿润即可,不宜在路面形成径流,应避免洒水强度过大造成泥浆进入周边地表水体。
(2)施工工地内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并配备车辆清洗设备,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3)施工中使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档或围墙、采用防尘布盖等防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
(4)工程开挖产生的弃土石方应当及时清运,减少临时堆存时间,避免造成扬尘及水土流失;为降低运输扬尘及车辆噪声对居民区的影响,建议在施工过程中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及坑塘,定期清扫地面尘土,保持场区内运输道路的平坦、整洁,并定期洒水降尘。
(5)运输车辆应遵守当地的交通法规,做好密封工作,加盖防尘布,并严禁超载运输,以防物料散落。
(6)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占地面积,并缩短使用时间,避免占地大面积裸露造成扬尘。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和机具设备,并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设施。
(7)为了尽可能降低焊接烟尘的影响,焊接作业时采用CO2 保护焊,同时焊接作业远离环境保护目标。
(8)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工地保洁、降尘,并在建筑垃圾运输期间,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进出场工作。
(9)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运营期:
一、有组织废气
1、熔铅废气
熔铅过程中会产生铅烟,熔铅锅为全自动密闭,设置集气罩将熔铅锅上方炉口进行抽风处理,仅捞取浮渣时会溢出少量烟气,烟气溢出约5%,负压集气收集效率为95%,收集的铅烟通过1套1#水膜除尘+1#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DA001排气筒(15m高)排放。
2、组装
组装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铅烟,组装工序包板、铸焊、焊端子工段等工序全部布置于封闭的组装车间内,各工段均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仅车间门开闭时约5%无组织逸散,则收集系统收集效率取95%,废气经2#水膜除尘+2#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DA002排气筒(15m高)排放。
3、铅粉制作废气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采用全自动密封式铅粉机,铅粉制作时会产生铅尘,铅粉机上方设有集气罩,负压集气,仅车间门开闭时约5%无组织逸散,则收集系统收集效率取95%。收集的废气分别进入2套处理系统处理:①3#滤筒除尘器+1#布袋除尘器+DA003排气筒(15m高);②4#滤筒除尘器+2#布袋除尘器+DA004排气筒(15m高)。
4、内化成废气
内化成工序会产生硫酸雾,充放电机全部布置在充放电区,充放电区为封闭车间,充电过程需在封闭充放电区内进行,充电机设备上方设有集气罩,负压集气,仅车间门开闭时约5%无组织逸散,则收集系统收集效率取95%,内化成工序设酸雾收集净化装置,硫酸雾处理效率90%。本项目1#车间内化成工序硫酸废气经设置1#酸雾收集净化装置处理后由DA005(15m高)排气筒排放,2#车间内化成工序硫酸废气经设置2#酸雾收集净化装置处理后由DA006(15m高)排气筒排放。
5、塑料外壳生产废气
本项目塑料外壳生产线拉丝造粒和注塑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和颗粒物,破碎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各废气产生点上方设置集气罩,负压集气,收集效率为95%,塑料外壳生产废气经设置1套3#布袋除尘器+1#RCO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DA007排气筒(15m高)排放。
二、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池工业》(HJ967-2018)、《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铅酸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如下:
1.控制厂内运输、贮存过程中粉尘无组织排放。运输产生粉尘的物料,其车辆应采取密闭、苫盖等措施。厂区道路应硬化,并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产生粉尘的物料应储存在有硬化地面的料棚或仓库中,不应露天堆放原料及中间产品 。产生粉尘的物料转运点、落料点应设置收集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2.废塑料干法破碎、铅粉制备等工序应当配备粉尘收集和处理设施。废塑料再生造粒生产单元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必须进行收集处理。
3.熔铅锅为全自动密闭熔铅锅,板栅铸造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烟尘的部位设局部负压设施,收集的废气进入废气处理设施。
4.包板、焊接保持在局部负压条件下生产。
5.采用全自动密闭和膏机。
6.极板化成在封闭车间内,配备硫酸雾收集净化处理装置。
7.电池密封胶选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密封胶,电池密封后在烘箱中固化温度进行监控,杜绝非正常情况下的高温使密封胶中VOC释放。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1)施工人员主要招收当地居民,就餐由苍岭镇配餐饭店提供盒饭解决,施工人员不在厂内住宿。施工人员生活用水主要为清洁用水,污染物成分单一,主要是SS等,且产生量较少,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施工机械清洁废水、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10m³的临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
(3)雨季地表径流:①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河道;②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③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堆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④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
(4)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防止机械跑、冒、滴、漏,防止施工油料倾倒水体中引起水污染。
(5)施工场地合理设计截排水措施,包括场地排截水沟、沉沙池等,考虑减小重复投资和设计最优原则,拟在施工期建成本项目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总容积480m³)进行使用,施工期初期雨水进入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具清洗和养护,施工过程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1、生活污水
本项目办公生活区设置1套处理规模11m3/d的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及生产。
2、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为“pH调节控制+混凝沉淀+斜板过滤”,处理能力150m3/d。
根据类比采用同种处理工艺的贵州省万航电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KVA.H铅酸蓄电池项目废水水质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ZQSBG20211028025),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pH为6.3(无量纲)、COD:22mg/L、氨氮:0.985mg/L、总磷:0.34mg/L、总氮:9.39mg/L、总铅:0.0025mg/L、总镉0.001mg/L,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工艺用水标准。由此说明采用“pH调节控制+混凝沉淀+斜板过滤”是可行的。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池工业》(HJ967-2018)中表20,针对铅畜电池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总铅,采用化学混凝沉淀法,为可行技术。
3、初期雨水
经计算,本项目一次初期雨水量为427m3,考虑到在5日内再降雨时,地面应视为基本干净,不再收集,故初期污染雨水量需按初期雨水收集池排空时间小于5天确定,建设单位应设置总容积为48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可以满足本项目初期雨水的收集,初期雨水分批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因此,拟建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是可行的。
4、事故废水
本项目在污水处理站旁设置一座事故应急池,容积80m3,收集事故废水,应急池处于常空状态。事故应急池位于现有工程污水处理区下游地势较低处,本项目工程废水最大产生量为64.376m3/d,项目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为80m3,若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满足事故情况下废水的收集暂存需求。若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将生产废水暂存于事故应急池中,立即对其进行抢修,若1天内不能对污水处理站进行修复,采取停产,确保废水不外排。
3、噪声控制措施
(2)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如发电车等),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3)高噪声设备如发电机等应尽量布置在偏僻处,尽量集中施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作到快速施工,并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难以选择合理地点的,应采取降噪措施,并对机械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程。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进行施工或安排低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声级高的施工机械(例如打桩机)在夜间(22:00-次日6:00)应停止施工。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同时做好周边居民的沟通工作。
(5)加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优化施工组织,缩短施工时间。
(6)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这样可以减少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夜间休息的影响。在途经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控制夜间运输、倾倒弃渣,以免影响沿途保护目标的正常生活。
(7)施工期间的噪声对周边住户等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运营期:
(1)生产车间噪声防治主要是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以增加对生产设备噪声的隔音作用,对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隔声屏障等措施。
(2)风机噪声采用消声器消声,并且对风机进行减振处理,进出风口接软头。
本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使用范围广、简单易行,在技术及经济方面是可行的。
采取以上措施,加之噪声随距离的增大而自然衰减,根据预测结果,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1)施工活动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等应经集中、分拣后回收利用,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旧料、其他杂物和建筑垃圾,施工期的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9 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清运至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定的规范性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
(2)本项目施工场地应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同时应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教育,禁止随意丢弃垃圾。
(3)严禁随意倾倒弃土弃渣,严禁向农田、水体倾倒固体废物。
(4)施工过程中基础开挖、场地平整均有土石方产生。项目场地基础开挖与回填的土石方量平衡,保证无废弃土石方外运。项目应尽量做到随挖随填,及时压覆,对施工区域内的土方工程施工进行周密设计安排,尽可能实现挖、填土方的平衡,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
(5)施工期物料临时堆场位置应远离地表水体以及村庄敏感点,避免扬尘影响。同时,建设单位还应在物料临时堆场周围设置围挡和截排水沟,并在雨季来临前对堆场顶部进行覆盖(土工布或草席);对运输通道的泥土路段进行平整和压实,避免雨季径流冲刷产生水土流失。
(6)注意清洁运输,防止建筑工地余泥、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洒漏。运输车辆应注意保养,对开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将外表清洗干净,车厢要覆盖,避免发生物料洒漏而污染环境。
(7)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剩余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
(8)装修过程产生的剩余的边角废料应及时的加以清理,严禁随处堆放。建设单位应从节约、环保角度出发,将其分类收集,能由生产厂商回收处理的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商处理,不能回收处理的危险废物要定点堆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理,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运营期:
熔铅渣、废铅膏、废电池、收集的铅尘、含铅淤泥、废旧劳保用品、含铅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滤筒、废布袋、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催化剂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网筛及不融物分区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库由相关单位回收;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库外售综合利用;油污、污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1)严格控制项目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2)避免高填深埋,做到少取土,少弃土,少占地,搞好挖填土方平衡,最大限度的减少临时用地。项目建设应充分利用地块内原有的地形地貌,在尽量少破坏原有生态的基础上营造优美的厂区环境。
(3)在施工中,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土方填挖应尽量集中和避开暴雨期,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
(4)凡因项目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继续绿化。
(5)施工人员进场后,应立即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格施工纪律,不准踩踏、损毁征地范围之外的农作物和草木,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自觉树立保护生态和保护植被的意识。施工初期对表层土剥离后妥善保存,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迹地,对施工占地区进行土地复垦。
(6)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相邻地带的树木绿地等植被,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作业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或恢复植被。恢复植被应采用当地物种,不得引入入侵物种。
(7)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运营期:营运期间加强环境管理,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减少废气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检修工作,确保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处理达标后回用;危废暂存间、硫酸储罐区、污水处理区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避免废机油、硫酸、污水渗漏污染土壤。加强厂区绿化,种植长青植物,以减小景观影响。
6、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识别主要为施工机械使用和施工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不涉及土壤污染影响。
运营期外排废气中重金属经大气沉降可在土壤中积累导致土壤质量恶化;生产废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在事故泄漏工况下发生废水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可能会对周围土壤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7、环境监测
提出了施工期与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及要求。
8、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2025年1月22日)将项目环评信息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cxs.gov.cn/info/egovinfo/1016/xxgkcontent/cxs017-/2025-0122003.htm)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5年4月10日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年产660万千伏安时高性能储能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xs.gov.cn/info/egovinfo/1016/xxgkcontent/cxs017-/2025-0410001.htm)进行了网络公示,网络公示期间同步将征求意见稿在《楚雄日报》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在项目所在地黄草村委会公示栏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于2025年4月25日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年产660万千伏安时高性能储能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xs.gov.cn/info/egovinfo/1016/xxgkcontent/cxs017-/2025-0410001.h
tm)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收到团体组织关于本项目的意见反馈,内容为:
(1)请企业认真落实好相关环保措施和环保政策。
(2)按相关要求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做好施工和运营期间日常管理工作。
(3)按相关要求落实办理环保手续。
(4)做好施工期噪声、废渣等管理。
(5)项目运行后严格做好污染物排放管理。
未收到公众其他形式的公众意见反馈。现场调查居民均表示无任何其他意见和建议。
根据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对所提出的意见均予以采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按要求完善环保手续,加强日常管理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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