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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钛精选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选厂建设项目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5-0529005
  • 2025-05-27 11:24:11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5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6160885(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传  真:0878-6160885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1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武定钛精选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选厂建设项目

元武定县狮山镇香水社区居民委员会老干箐谋县黄瓜园镇小雷宰工业园区

武定钛精选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879万元;环保投资167.8万元,占总投资的4.33%。项目建设占地面积:9600m2。本项目位于武定县狮山镇香水社区居民委员会老干箐。项目建设1300t/d的钛中矿加工磁选分级生产线,厂内主要建设磁选车间、烘干车间、钛中矿堆场、尾矿临时堆场等主体工程及配套公辅设施。本项目位于武定县狮山镇香水社区居民委员会老干箐。项目建设1300t/d的钛中矿加工磁选分级生产线,厂内主要建设磁选车间、烘干车间、钛中矿堆场、尾矿临时堆场等主体工程及配套公辅设施。

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已建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项目施工和车辆运输等产生的悬浮微粒、施工粉尘,施工方已采取减少露天堆放、定期洒水、使用土工布遮挡及减少裸露地面等措施,减少70%以上扬尘量,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1)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文明卸载施工材料;

2)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在项目范围内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卸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

3)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布置临时围挡、围墙等设施以减少粉尘扩散;

4)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

5)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

6)粉状物料场所尽量布置于施工场地中部,大风天气时应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

7)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8)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必要时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

9)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施工机械废气1)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进行检修,防止带病作业;(2)加强内部周围运输道路维护。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则施工期对项目周围空气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可大大降低。

运营期:

(1)烘干工序采用生物质颗粒燃烧烟气直接烘干湿矿,回转窑年运行时间7200h,项目烘干烟气采用“1#布袋除尘器”去除烘干烟气中粉尘,处理后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本项目振动筛全封闭,设抽尘支管;磁选机四面封闭,顶部设抽尘支管;筛分粉尘和磁选粉尘分别经收尘管引至2#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采取的防止无组织气体排放的主要措施有:

1)项目生产物料、产品严禁露天堆放。磁选车间为封闭结构,设置彩钢瓦顶棚,车间预留1个物料运输出入口采用软帘围挡;钛中矿堆场、尾矿临时堆场、烘干车间地面硬化,加盖顶棚,四面围挡只保留车辆进出口。

2)磁选工段皮带运输过程采取密闭输送,下料口采用软连接。

3)尾矿临时堆场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并建设配套管网系统。

4)项目运输扬尘采取篷布遮盖、道路洒水进行降尘。

5)加强车间地面的清扫,同时对地面定期喷洒水,减少粉尘对职工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6)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多种措施并举,减少污染物排放。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

施工方已建施工废水收集池,引入池中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大大降低废水中SS的含量。经过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本项目施工废水不外排,对项目区域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

2)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1个,容积2m3,施工废水引入池中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对雨季地表径流进行截留、导排,在施工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沉砂池,雨季地表径流经沉砂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洒水抑尘用水。

4)施工期的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加强管理,确保生活污水不外排。

5)项目应加强管理,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修理,雨天对机械设备进行遮盖防雨。

6)施工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以任何方式排入附近水体。

运营期:

(1)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项目用地范围内生产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总长400m。生产区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

3)在生产中加强管理,一旦发现跑冒滴漏现象,暂停生产,及时进行维修,将做到废水的全封闭循环,不外排。

4)厂区建设1个总容积为65m3的事故池,事故池必须有严格的防渗措施。

5)生活污水:食堂设置成品隔油器1个,容积3m3的化粪池1个,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1m3/d)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进入16m3的中水池,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

3、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已建工程施工期使用的施工机械主要有切割机、汽车等。对于施工期间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方已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安排好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使用,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3)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4)施工期无特殊的工艺要求严禁夜间施工,如确需夜间施工的,报请相关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在夜间施工前将施工时间、天数告知附近村民。

运营期:

1、生产设备噪声控制措施

1)厂区总体设计布置时,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房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

2)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3)通过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墙体、门窗使用隔声效果好的建筑材料。

4)主要产噪设备采用独立基础,加减振垫等防护治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添加润滑油等防护治理,减少因机械设备磨损而产生的噪声。

5)针对高噪声设备应加装减振垫、橡胶垫等,并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检修、加固支架等,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

2、工程管理措施

1)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建设方需加强生产过程中原辅材料及工件搬运过程的管理,要求工人搬运时轻拿轻放(尤其是厂内运输操作),防止突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夜间突发噪声不得超过标准值上限10dB

2)确保各类降噪措施有效运行,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管理,防止突发噪声。

3)合理布局

在厂区周围设置绿化带进行吸声,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已建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已按有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已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1)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

2)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建筑废料及时清理,合理处置,在工地上设置临时堆放场所,将建筑废料统一收集,施工期结束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输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运营期:

1、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在厂区设置了一个面积为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I类场要求进行建设,生物质颗粒燃烧灰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

尾矿暂存于尾矿临时堆场,采用车辆运送至武定县狮山镇合兴矿产品加工厂“武定县狮山镇合兴矿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进一步选矿。

3、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管理

对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管理,需采取以下措施:

①废弃物存放于相应的专用容器中,并贴上废弃物分类专用标签,临时堆放在危险废弃物库房中,累计一定数量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运输。

②危险废物全部暂存于危险暂存库内,做到防雨、防渗。

③危险废弃物暂存库地面基础必须防渗。

5、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施工期生态保护主要以保护土壤、植被和防治水土流失为主,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1)严格按照划定范围施工,禁止超范围用地。

2)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

3)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3)设置施工期环境管理、监理机构,明确其职能,落实生态环境影响保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4)运输、弃渣过程必须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尽量利用已有道路,避开有植被的地方。

5)加强厂区绿化维护。

6、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作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重点防渗区的防渗工程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理,企业应确保重点污染防渗区的防渗工程措施到位和环保监理及记录,录像相关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2)对废水各构筑物的控制。主要包括对厂区内污废水管道和各类水池采取相应措施,将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管道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在项目运行期要有专职人员每天巡视、检查可能发生泄漏的管道、水池,发现跑、冒、滴、漏情况,及时采取修复等措施阻止污染物的进一步扩散泄露,并立即清除被污染的土壤,阻止污染物进一步下渗。

3)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禁废机油乱扔乱弃,按照规范先将废机油暂存于密封塑胶桶后,再置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7、环境监测 

提出了施工期与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及要求。

8、公众参与情况

2024 524日,在确定委托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武定钛精 选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选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我单位于 2024  5 27 日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众参与首次信息公示,首                站 (http://www.ynwd.gov.cn/info/2554/54734.htm),征求意见稿公示在武定县人 民政府网上进行 了公示,其网站网址: http://www.ynwd.gov.cn/opinion_ce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 id= 1022&wbnewsid=57957 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5日连续2次通过《云南信息报》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张贴地点在武定县狮山镇矣波村委会张贴的 时间为2024年1030日~2024年11月 12日

本项目在首次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电子邮件、电话、 信函或纸质的反对意见;对于本次问卷调查结果统计,所有团体单位与公众均表 示支持建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