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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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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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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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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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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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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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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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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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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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便民交通码头工程楚雄州元谋县建设工程项目龙街码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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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江边乡龙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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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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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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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6964.8万元,总用地规模为5.5735hm2,主要建设1个码头(龙街码头),码头含1个综合泊位,可靠泊200客位客船,泊位等级200客位,年吞吐量客运46.5万人次、货运3万吨,设计通过能力客运66万人次、货运5.5万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建筑物,生产、生活辅助建构筑物,码头进港连接道路,码头供电照明、给排水、通信、环保绿化工程等。本项目内不设加油站和机修车间,本项目设置系船设施,不设置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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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1)整个施工期施工边界设置围挡,施工建筑周围采用防尘网围挡,施工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在旱季风大时,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工程施工。
(2)施工主出入口设车辆清洁池,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运输车辆必须经冲洗后出场。
(3)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4)物料堆场应采取篷布覆盖措施,避免露天堆放产生扬尘。
(5)施工区运输车辆应限速慢行,渣土、砂石等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篷布覆盖措施,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
(6)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走规定的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路经居民集中区域应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7)严禁从高空倾倒垃圾、废料。
(8)项目建筑工程装修阶段要求使用环保涂料、环保油漆,减少有机废气产生量。
(9)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
(10)使用尾气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11)干化的港池疏浚淤泥及时清运处置,以减少臭气产生量。
运营期:
(1)码头泊位建设时必须同步建设岸电设施,进港船舶应利用岸电作为能源,以减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
(2)合理调度区域车辆的停放,避免堵塞,减少汽车怠速行驶,减少发动机工作的时间和在停车场行驶的距离,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保持良好的路况,定期清扫路面,保持运输车辆清洁,减少道路积尘,防止和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4)为最大限度的减小污水处理站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和维修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时清运,同时在污水处理站周围加强绿化,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
(1)整个施工期施工边界设置围挡,施工建筑周围采用防尘网围挡,施工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在旱季风大时,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工程施工。
(2)施工主出入口设车辆清洁池,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运输车辆必须经冲洗后出场。
(3)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4)物料堆场应采取篷布覆盖措施,避免露天堆放产生扬尘。
(5)施工区运输车辆应限速慢行,渣土、砂石等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篷布覆盖措施,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
(6)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走规定的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路经居民集中区域应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7)严禁从高空倾倒垃圾、废料。
(8)项目建筑工程装修阶段要求使用环保涂料、环保油漆,减少有机废气产生量。
(9)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
(10)使用尾气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11)干化的港池疏浚淤泥及时清运处置,以减少臭气产生量。
运营期:
(1)本项目内部排水系统要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实施,项目不设排污口,禁止向金沙江排放污水。
(2)项目拟在小型货车停车场西南角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容积应不低于60m3,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码头绿化和道路广场浇洒,初期雨水不外排。
(3)项目船舶到港后,船舶生活污水经码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码头绿化和道路广场浇洒,船舶生活污水、码头生活污水不外排。
(4)码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进入码头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后回用于码头绿化和道路广场浇洒,码头生活污水不外排。
(5)港区化粪池有效总容积应不低于3.5m3。
(6)项目运营期拟自建污水处理站1个,拟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调节沉淀+生物处理+二次沉淀+消毒。
(7)每天对码头进港连接道路、站前广场、停车场、综合泊位斜坡道等区域进行清扫,以降低雨水中悬浮物浓度。
(8)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高码头办公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环境意识,禁止违规倾倒废水。
3、噪声控制措施
(1)整个施工期施工边界设置围挡,施工建筑周围采用防尘网围挡,施工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在旱季风大时,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工程施工。
(2)施工主出入口设车辆清洁池,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运输车辆必须经冲洗后出场。
(3)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4)物料堆场应采取篷布覆盖措施,避免露天堆放产生扬尘。
(5)施工区运输车辆应限速慢行,渣土、砂石等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篷布覆盖措施,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
(6)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走规定的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路经居民集中区域应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7)严禁从高空倾倒垃圾、废料。
(8)项目建筑工程装修阶段要求使用环保涂料、环保油漆,减少有机废气产生量。
(9)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
(10)使用尾气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11)干化的港池疏浚淤泥及时清运处置,以减少臭气产生量。
运营期:
(1)加强管理,做到人车分流,道路设置禁鸣标志。
(2)加强绿化,临近黄江公路一侧、污水处理站周边应设置绿化带,乔灌草结合。
(3)加强管理,确保船舶正常运行,码头配套设置岸电设施,到港船舶使用岸电,尽可能不使用船舶辅机,通过加强管理,可有效降低船舶噪声强度。
(4)污水处理站选用低噪声水泵,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
(5)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和维修污水处理设备,避免设备故障条件下噪声超标。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
(1)项目施工期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临时表土堆场1个,港池疏浚淤泥干化场1个,本项目不设弃渣场。
(2)项目剥离的表土暂存于临时表土堆场,施工后期全部作为绿化覆土。
(3)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木材、玻璃、金属等),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点处置。
(4)施工期沉淀池淤泥定期清掏至港池疏浚淤泥干化场,自然风干后作为废弃土石方处置。
(5)根据《水保方案》,项目拟在西南角(运营期为小型货车停车场)设置港池疏浚淤泥干化场1个,面积为0.1575hm2,堆放高度为2m,设计容量为3150m3。淤泥干化场四周布设生态袋临时围堰,下游设置临时导排水沟及沉淀池,收集疏浚淤泥干化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港池疏浚淤泥分批次在干化场内自然风干后,作为废弃土石方处置。
(6)本项目产生的弃土提供给元谋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元谋县江边乡大树村民委员会金胡大道东侧农田改造基础回填。
(7)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港池疏浚淤泥、废弃土石方应及时清运处置,严禁向金沙江内倾倒建筑垃圾、港池疏浚淤泥、废弃土石方、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8)在施工人员主要活动场所设置垃圾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运至元谋县江边乡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9)建筑材料、施工期固废的堆存应尽量远离金沙江一侧,同时采取拦挡和覆盖措施。
(10)施工区运输车辆应限速慢行,渣土、砂石等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篷布覆盖措施,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造成二次污染。
运营期:
(1)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项目船舶到港后,船舶舱底油污水通过罐车(自带抽水泵)转移至码头船舶舱底油污水储存池暂存,定期(约29天)委托有含油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理。根据设计资料,拟在配套设施用房东侧设置船舶舱底油污水储存池1个,为地下储池,池体采用不锈钢材质,容积50m3。
项目船舶舱底油污水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危险废物,其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豁免环节)。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3)船舶到港后生活垃圾清运至码头生活垃圾房,并委托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处置。
(4)项目码头设置分类垃圾回收桶,生活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经垃圾桶、生活垃圾房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处置,尽量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5、生态保护措施
本工程的实施必将对项目建设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可能出现的生态问题,应该采取积极的避让、减缓、补偿和重建措施。按照生态恢复的原则其优先次序应遵循“避让→减缓→补偿和重建”的顺序,能避让的尽量避让,对不能避让的情况则采取措施减缓,减缓不能生效的,设置必要的补偿和重建方案。尽可能在最大程度上避让潜在的不利生态影响。项目运营期加强对绿化植被的管理与养护,禁止向金沙江排放废水,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
6、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1)根据设计资料,拟在配套设施用房东侧设置船舶舱底油污水储存池1个,为地下储池,池体采用不锈钢材质,容积50m3,船舶舱底油污水储存池满足重点防渗要求。
(2)项目拟在小型货车停车场西南角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容积应不低于6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应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3)项目码头综合用房配套设置化粪池,化粪池有效总容积应不低于3.5m3,化粪池应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4)项目拟建污水处理站1个,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清水池(容积应不低于38m3)、事故池(容积应不低于258m3)应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5)项目污水处理站设备间地面、综合用房及配套设施用房、道路,采取简单防渗措施。
(6)码头应加强管理,杜绝废水跑、冒、滴、漏,定期检修污水处理设备,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7、环境监测
提出了施工期与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及要求。
8、公众参与情况
在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环评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均没有受到单位、群众质疑、敢对本工程建设的相关意见。2025年1月,云南建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云南省便民交通码头工程楚雄州元谋县建设工程项目龙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月9日开始,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在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网址:https://cxymgt.com/detail/104/1063。同时,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公示。
选取民族时报作为报纸公示的载体。2次报纸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4日,2025年3月24日,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在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报批前公示,本次现场公众意见调查中未收集到公众提出的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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