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楚雄州姚安县巴拉鲊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线路工程 |
楚雄州姚安县栋川镇、太平镇 |
中广核新能源(姚安)有限公司 |
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线路起点位于巴拉鲊光伏110kV升压站110kV出线间隔,线路终点位于220kV光禄变110kV间隔进线侧,线路长度12km,拟建设塔基35座,项目塔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敏感区。 |
一、施工期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植物保护措施 (1)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 (2)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按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加4.5m跨越距离确定导线和铁塔高度,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 (3)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与当地林草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强化火源管理,降低火灾隐患。 (4)在杆塔设计中,通过优化坡比,减少铁塔基础尺寸,从而缩小塔基占地,减少塔基开挖范围,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为适应山丘塔位高差较大的地形,所有塔型均设置全方位高低腿,减少塔位平降基土方,避免塔位地表植被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达到既保护自然环境,又保护铁塔和基础安全的目的。铁塔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的配合使用,有效地解决了以前工程中常出现的小“簸箕”问题,做到少开挖或不开基面。 (6)输电线路施工期,牵张场、跨越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禁止占用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保护区、水源保护区。 (7)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保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 (8)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场地的混凝土、土石方,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生态恢复植物选择当地物种,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物种。 2、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 (1)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 (2)对施工临时征地,在施工结束后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的栖息地。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合理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在夜间以及鸟类繁殖季节进行施工。 (4)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 (5)尽量利用原有田间道路、机耕路等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 (6)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在采取上述土地占用保护措施和植被保护、动物保护措施后,工程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1)采用高低腿铁塔,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变化地形的需要,使塔基避免大开挖。 (2)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 (3)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及回覆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土方堆放于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场地,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绿化恢复,禁止随意倾倒。 (4)输电线路施工时,架空线路施工区场地进行表土剥离,边坡设置挡土墙、边坡防护、排水沟进行防护,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弃土采用装土麻袋进行拦挡。 (5)项目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周边耕地。 4、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1)植被植物保护措施 ①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②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加强场区道路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规划项目厂区,防止因交通条件改善导致的私采滥挖现象发生。 ③施工单位要加强重视工人生活、生产用火安全,严禁由于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 ④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⑤施工临时占地如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便道等,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且工程结束后,这些临时占地可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乡土种进行恢复。 ⑥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⑦施工所需的砍伐作业阶段,如果发现调查错漏的珍稀保护植物,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移出占地区,异地栽培,以保证其种群的生存和繁衍。 ⑧建设单位应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按照“征占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并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森林资源补偿费,并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项目必须在取得林地征用审批手续的前提方可开工建设。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为保护好陆生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减缓施工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 ①尽量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 ②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在正午休息,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作业对鸟类和兽类的惊扰。 ③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捡拾鸟卵(蛋)等活动,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当地林草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 ④加强对项目区的生态保护,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抓蛙和其他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⑤对于动物(特别是重点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特别是森林生态、农业生态及其过渡地带等动物多样性高的区域,要严加管理,文明施工,通过尽量减少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和减少植被破坏等方式保护动物的栖息生境。 ⑥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⑦避免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以保证两栖动物栖息环境不受或少受影响。 ⑧在规划项目施工中除了永久设施不可避免地占用土地和生境外,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特别是两栖动物的通道畅通;施工中要杜绝对溪流水体的污染,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 ⑨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施工中要有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在动物的重要生境地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等,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避免人为伤害或干扰陆生脊椎动物的事件发生。 (3)公益林保护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按《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公益林补偿和保护工作,未取得审批意见前不得开工建设。 ②线路采取高塔跨越架设,仅对超高树枝进行修剪,临时用地避开林木密集区域,尽量选择林间斑块无树木、稀树荒草地处,减少对公益林的影响。 ③公益林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选择当地主要物种进行混播,待施工期结束后需对施工期间造成破坏的区域恢复原貌,避免项目建设对公益林的影响。 ④同时,项目运行后要跟踪监测,加强对临时占用公益林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二)噪声控制措施 1、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 2、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 3、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三)扬尘控制措施 1、加强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2、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3、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 4、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的排放。 5、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现场搅拌等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 6、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还应执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05-2014)等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四)废水控制措施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 2、项目混凝土进行养护时,产生少量废水,主要含有悬浮物,施工场地建设临时沉淀池,建筑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简单处理后用作施工场地施工用水或晴天时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3、施工过程中的设备和工具冲洗产生废水,产生量比较少,主要是含有悬浮物和少量油污,经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下游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五)固废控制措施 1、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 2、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不设弃渣场。产生的临时土方堆放于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场地,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绿化恢复。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二、运营期 (一)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设备及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合理选择送电导线结构,确保导线对地高度,降低送电线路的可听噪声水平。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电磁环境达标控制措施 1、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线路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2、对于新建输电线路,应优化导线的相序排列方式及杆塔型式,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降低线路周围的工频场强。 3、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4、设备订货时要求导线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5、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 6、应确保项目运营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达《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面距离应不小于7.0m,经过耕地、园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处时,导线对地面距离应不小于6.0m。加强对最小导线对地面距离的监督检查。 7、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8、在居民区附近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不新增运行人员,线路运行不会产生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线路维护人员定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巡查和检修时,应避免随意丢弃固体废弃物,对废弃材料应集中收集带回营地妥善处置,防止对沿线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不新增运行人员,线路运行不会产生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仅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主要是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应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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