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楚雄州大姚县300MW/6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楚雄州大姚县300MW/6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 |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 |
大姚云能投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一座额定装机规模300MW/600MWh的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60个容量为5MW/10MWh的储能单元,每个储能单元含2个5MWh磷酸铁锂储能电池舱和1个5MW的PCS升压变舱。配套建设一座220kV储能升压站,本期建设主变规模1×300MVA。建2回220kV送出线路π接220kV黑弥线,路径全长2×3.0+0.4km。 |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各类永久、临时占地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占用林草地应在取得林草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2)施工前通过划线、围栏等明确施工红线,禁止机械、人员进入非作业区,避免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滥砍滥伐、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严防森林火灾。 (4)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要求。 (5)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恢复土层,储能电站内及时完成绿化及地面硬化;施工临时场地及时开展生态恢复。绿化及生态恢复不得引入外来入侵物种。 2、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施工场地临近保护目标一侧进行临时围挡防护;采取湿法作业,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表土堆场等进行覆盖遮挡;采取封闭运输,保持运输道路清洁;加强设备及运输车辆维护保养。 (2)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设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各施工区域按水保方案挖设截排水沟及沉砂池,雨季地表径流沉淀后尽量回用。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及运输;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临近周边保护目标施工时进行临时围挡隔声。 (4)固废:土石方挖填平衡,不设弃渣场;建筑垃圾尽量分拣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工业园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处置。 (二)运行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迹地植被保育恢复,直至群落稳定。 (2)采取科学方式进行线路巡检及树障修剪,减少扰动。 (3)严防森林火灾。 (4)加强塔基周边挡墙、截排水沟等维护。 2、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储能电站厨房设油烟抽排及净化系统。站内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绿化。 (2)地表水环境:储能电站内雨污分流,生活污水设隔油池、化粪池、1套规模不小于1.25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绿化回用标准,设1个回用水池暂存调蓄,全部回用于站内绿化浇灌。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严格按标准安装;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运维保养。 (4)固废:废储能电池由厂家回收,废弃电线、金具等分类外售物资回收站,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分清运处置;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采用适当容器收集,规范化设置1个危废贮存库分区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5)环境风险:主变下设集油坑,配套设置1个容积60m3事故油池;集油坑、事故油池、油品库、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处理;严防事故泄露、火灾次生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演练。 在严格落实主体设计、环评及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电磁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等的影响较小,满足现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