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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320003
  • 2023-11-15 08:31:16

根据《政协楚雄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提案办理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8日,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联合召开2023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代表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今年交由州生态环境局办理的州政协十一届第二次会议提案共26件,其中:主办14件,会办12件,截至9月30日主办14件全部办理完毕,已按要求在“数字政协平台”答复并在单位网站公开。会办的12件已按主办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022年度1件B类提案续办续复件已按要求办理完毕。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州人民政府和州政协办公室召开建议议案办理工作会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后,州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单位领导分工调整,及时调整补充我单位人大议案建议办理领导小组成员和政协提案办理领导小组成员,安排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对交办的建议议案和提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明确办理的相关要求。而后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安排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措施,会后及时下发通知,将牵头主办件和会办件全部分解科室,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协办科室,成立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导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五定”制度,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责任务、定完成时间、定议案提案办理方案,切实增强办理议案提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好督促,严格检查。为确保提案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从交办之日起,就对各承办科室的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跟踪检查,督促责任领导亲自协调过问,责任科室要抓好办理质量,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办复工作。适时跟踪督办、催办,先后三次进行督办,督促承办科室严格按规定进行办理,认真把好“五关”,即: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答复关。

(三)规范办理,提高质量。一是加强调查研究。交由州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提案多数是属于业务性的,大多涉及到生态环境各个领域的突出问题,主要涉及大气、水、固废和农村生活污水等方面,为把提案办理好,让委员满意,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州生态环境局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协办单位配合、共同协商,形成合力,并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向委员解答提案件真实办理情况或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二是认真做好回复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答复格式,紧扣所提的主题内容,由责任科室负责人及时起草回复文稿,经责任领导审查把关,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形成文件,在“数字政协平台”回复委员,并及时在州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

(四)积极面商,加强沟通。在办理过程中,坚持“先面商、后答复”的原则,以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进行面商,加强与代表和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和邀请委员参加调研等方式,主动征询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

(五)抓好兑现,注重落实。认真对待委员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切实提高办理质量,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和落实,提高工作落实率。州生态环境局坚持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说明情况,取得委员的支持理解。对委员不满意、办理后未落实的提案件认真查找原因,责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重新办理。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所承办的提案与委员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和委员汇报、沟通方式不够宽,有时面商时间难于达成一致;三是少数对委员的回复件文稿质量不高,回复内容冗长。对于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切实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克服落实。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调研到位、协商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把办理提案工作与单位的工作更加有机结合起来,使办理工作高质量按时限要求圆满完成。二是主动做好与委员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沟通对接,使办理工作真正成为解决问题的过程,促进单位落实工作的过程,做到办前调查研究,办中协商沟通,办后跟踪问效反馈。三是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和台账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登记、拟办、交办、审查、面商、答复等办理程序,坚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答复文稿,答复内容紧扣主题,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后与委员面商,委员满意后再正式行文答复。四是进一步熟悉“数字政协平台”各环节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