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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320002
  • 2023-11-15 08:29:55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集中督办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州生态环境局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8日,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联合召开2023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代表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2023年交由州生态环境局办理的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议案、代表建议共19件,其中:独办、主办12件,协办7件,截至9月30日,独办、主办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在网上回复,相关建议已在州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发布。协办的7件已按主办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州人民政府召开建议议案办理工作会议后,州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单位领导分工调整,及时调整补充我单位人大议案建议办理领导小组成员,安排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对交办的建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明确办理的相关要求。而后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安排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措施,会后及时下发通知,将牵头主办件和协办件全部分解责任到领导、科室,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成立议案办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导议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五定”制度,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责任务、定完成时间、定议案办理方案,切实增强办理议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好督促,严格检查。为确保议案、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从交办之日起,就对各承办科室的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跟踪检查,督促责任领导亲自协调过问,责任科室要抓好办理质量,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办复工作。适时跟踪督办、催办,先后三次进行督办,督促承办科室严格按规定进行办理,认真把好“五关”,即: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答复关。

(三)规范办理,提高质量。一是加强调查研究。交由州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提案多数是属于业务性的,大多涉及到生态环境各个领域的突出问题,主要涉及大气、水、固废和农村生活污水等方面,为把建议办理好,让代表满意,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州生态环境局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协办单位配合、共同协商,形成合力,并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向代表解答提案件真实办理情况或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二是认真做好回复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答复格式,紧扣所提的主题内容,由责任科室负责人及时起草回复文稿,经责任领导审查把关,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形成正式文件回复代表。

(四)积极面商,加强沟通。在办理过程中,坚持“先面商、后答复”的原则,以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进行面商,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和邀请代表参加调研等方式,主动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州生态环境局要求面商环节必须要责任领导带队参加,面对面协商沟通和答复。

(五)抓好兑现,注重落实。认真对待议案、建议所提出的问题,切实提高办理质量,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和落实,提高工作落实率。州生态环境局坚持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说明情况,取得建议者的支持理解。对建议者不满意、办理后未落实的建议件认真查找原因,责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重新办理。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所承办的议案、建议,与代表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与代表汇报、沟通方式不够宽,有时面商时间难于达成一致;三是少数对代表的回复件文稿质量不高,回复内容冗长。对于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切实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克服落实。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调研到位、协商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把办理建议工作与单位的工作更加有机结合起来,使办理工作高质量按时限要求圆满完成。二是主动做好与代表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沟通对接,使办理工作真正成为解决问题的过程,促进单位落实工作的过程,做到办前调查研究,办中协商沟通,办后跟踪问效反馈。三是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和台账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登记、拟办、交办、审查、面商、答复等办理程序,坚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答复文稿,答复内容紧扣主题,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后与代表面商,代表满意后再正式行文答复。各环节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登记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