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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香树光伏电站(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218012
  • 2024-02-18 09:18:08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青香树光伏电站(变更)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青香树光伏电站(变更)

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安龙堡乡与大麦地镇

双柏徽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绿盟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于2022年1月26日取得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备案代码:2201-532322-04-01-467284),于2023年3月7日取得《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楚环许准〔2023〕16号),同意项目建设。

由于审批地块中有部分布板区域征地存在问题,导致光伏装机量不够,需要重新变更部分地块,以满足设计的装机容量。为此双柏徽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再使用已审批的部分光伏布板区域,重新选址部分光伏布板区域进行光伏板布设,本项目选址发生变化,故本项目进行重新环评。项目总占地面积399.02hm2,其中永久占地2.8771hm2,临时用地396.1429hm2。项目总交流侧装机容量为23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80.29MWp),分5个片区建设,共布置89个光伏方阵,其中3.15MW方阵36个、2.5MW方阵30个、2.0MW方阵10个、1.60MW方阵7个、1.25MW方阵6个,拟新建220kV升压站1座,容量为1×230MVA的主变,配置46MW/92MWh储能系统,光伏发电区电能经逆变升压后采用架空和直埋相结合的方式以10回35kV集电线路输送至220kV升压站,共设塔基67座,电缆直埋总长度约55.61km,架空总长度70.105km。

施工期环境影响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措施:

(1)优化施工和设计,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用地手续,禁止超计划占地,施工中合理、有序的安排施工时间、组织施工方式,尽可能少占用植被,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2)施工期间应尽最大可能保留原有植被、植物,少挖填方,多保留现有的生态群落和生境类型,临时施工占地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3)施工产生的剥离表土禁止向边坡下方弃置,应运至指定的表土临时堆存场进行堆放,后期用于绿化覆土,严禁乱堆乱放占压植被;

(4)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迹地的恢复。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并且注意灌草的合理搭配。电池方阵下种植喜阴植物。

(5)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施工中应自觉保护周围环境、不乱砍伐、狩猎。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定期在作业面上适量进行喷水,以保证一定的湿度,以减轻施工的扬尘。

(2)推平压实应当推一块压一块,从根本上减少表面的散土,降低扬尘的产生量。

(3)对于建筑垃圾及废土石统一收集、堆放,要及时清运。

(4)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水泥、石灰等材料运送时,运输汽车应完好,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以防洒落,以减少起尘量,对于散落在路面上的泥沙等建筑材料要及时清扫。

(5)维护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行,减少施工机械的燃油废气。

(6)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应减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单位租用双柏县安龙堡乡青香树已建住房,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当地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不随意外排。

(2)施工期间应按照水保要求优先完成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场区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

(3)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

(4)节约用水,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地基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施工废水禁止排入周边地表水。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2)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噪声源,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其影响。

(3)施工现场标明投诉电话,一旦接到投诉,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完善施工管理。

(4)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5)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进出厂区、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做到文明行车。

5、固体废物

(1)项目内产生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在场地区回填利用,不产生弃方。

(2)施工生活区设置移动式塑料桶用于生活垃圾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

(3)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零件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林业或农作物,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不破坏林业或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严禁抛荒、撂荒。

(2)占用林草地区域,后期光伏场区植被恢复后,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生长过程中尽量减少对下方及周边植物的扰动。

(3)项目运行期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4)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5)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6)美化升压站场内环境,对站场内空地和场界四周进行适当绿化。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食堂配置一套抽油烟机抽吸油烟废气。

(2)保持项目区内的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项目区垃圾及时清运并对垃圾池等经常进行清扫消毒,尽量减小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化粪池采取封闭地下构筑物,厂区内加强绿化。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升压站绿化,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清洁废水直接流在太阳能电池组件下面的植被上,作为植被恢复的补充水。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2)对逆变器及其它输变电设施产生的噪声应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可采用隔声、消声、吸声等控制措施。

(3)加强厂区的绿化,绿化带有一定的吸声、隔声降噪作用。

5、固体废物

(1)在升压站区设置报废太阳能电池板堆放仓库,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贮存仓库,最终交由专业厂家回收处理。

(2)升压站区设置一间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废弃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事故废油等危险废物。项目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采用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设置托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

(3)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办公生活区设置若干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环境风险预防措施

(1)选用合格的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高电压处设置警示牌或围栏、配置灭火器等措施。

(2)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落实消防环保设备和措施。

(3)落实风险防范经费,备齐消防和环保设备、用品(空油桶、消防沙、吸油棉、铲子等环境应急物资及消防栓、消防服、灭火器、火警报警装置等),并做好日常管护,确保各项用品、设备完好、功能正常。

(4)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定期进行演练,让场区所有人员掌握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和手段。

(5)设容积为40m3的事故油池。

(6)设置具有“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措施的危废暂存间。

7、电磁环境影响措施

(1)本工程升压站220kV配电装置采用GIS布置,35kV配套装置采用户内置,避免电气设备上方露出软导线,降低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影响。

(2)对升压站的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

(3)升压站进出线方向选择尽量避开居民区,主变尽量布置在站区中间,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相应警告牌。

(4)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