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6160885(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 真:0878-6160885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21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项目
名称
|
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选厂扩建和尾矿库扩容工程
|
建设地点
|
楚雄州禄丰市仁兴镇革里村委会梨园村铜汞箐
|
建设单位
|
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主要是在现有年产5000t钛精矿工程(钛砂矿矿山、选厂、尾矿库)基础上进行选厂扩建和尾矿库扩容,本项目不涉及钛砂矿矿山。新增占地面积55435 m2,项目总占地面积由77407m2增加至132842m2。选厂扩建部分建设内容主要为:在保留现有1条年产5000t钛精矿生产线(折合年处理10万t钛砂矿)基础上,扩建1条年处理15万t钛砂矿生产线,选厂处理规模由年产5000t钛精矿(折合年处理10万t钛砂矿)扩建至年处理25万t钛砂矿,选矿工艺:重选+磁选。尾矿库扩容部分建设内容主要为:对现有尾矿库进行增高扩容,修建排水明渠、边坡支护、监测系统、道路、贴坡加固、堆坝排渗设施、排水设施、上坝踏步、排水井、配套水电路等设施,本次新增库容187.9万m³,扩容后尾矿库总库容为277.9万m³,尾矿库由四等库变为三等库,尾矿堆存方式:湿堆。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8万元,占总投资的5.79%。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运营期空气污染物主要有项目运营过程中原料堆场、尾矿库干滩粉尘等;项目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营运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噪声;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一般固废包括尾矿、废水收集池污泥、生活垃圾等;危险固废包括废机油。
|
||||||
一、废气措施
(1)项目原料和成品在运输过程中,项目采取及时清扫路面,定时洒水降尘。
(2)将原矿堆场地面进行地面防渗混凝土硬化处置、采取篷布覆盖措施,设置三面围挡;原矿堆场、精矿池配套洒水设备,定期洒水降尘。
(3)尾矿库干滩会产生扬尘,项目采取定时洒水的降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4)将现食堂内排风扇整改为1套去除效率≥60%的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屋顶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5)本项目全厂厂界外延50m设置为卫生防护距离,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二、废水
(1)选矿废水通过暗渠(排矿沟)接管道输送流入尾矿库,精矿池渗出水经收集沟渠进入尾矿排矿沟、最终进入尾矿库内。生产废水经过尾矿库澄清后泵入高位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废水不外排。
(2)废水依次经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雨天暂存于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收集池,晴天作为降尘、绿化水回用,不外排。
(3)初期雨水收集后暂存于初期雨水收集池,晴天回用于降尘,项目废水不外排。
(4)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泵回尾矿库,不外排。渗滤液收集池配置密闭性能好的盖子,避免雨水进入。设置水位自动监测系统,渗滤液高于水位,系统自动报警,启动回水设备,避免废水外排。
(5)定期对输、回水管线、高位循环水池、渗滤液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收集池等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非正常排放。
三、噪声
(1)破碎机、分级机、球磨机等主要产噪设备均安装了减震垫。
(2)进出车辆限速、禁鸣。
(3)新建生产线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器。
(4)为岗位工人配备护耳用品,以保证工人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
(5)对车辆保养维修,运输时要使用大型专业车辆,不得使用噪声级较大的农用车,严禁超载,保证路面完好,限制车速,运输车辆经过保护目标处减速慢行,运输要避开村民休息时间,非特殊情况,车辆尽量减少鸣笛,以减轻车辆噪声对居住区的影响。
四、固废
(1)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项目产生的污泥主要来自高位循环水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高位循环水池池底泥每年清淤一次,放置于尾矿库堆存;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污泥作为选矿原料利用不外排;
(3)尾矿排入扩容后的尾矿库储存;
(4)尾矿库禁止排入危险性固体废物、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5)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厂区设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废油统一收集于油桶中,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按要求填写三联单。
(6)新建生产线原矿来源于武定新悦矿业有限公司购入的钛砂矿。如果项目建成后原矿来源发生变化,则建设单位须对原矿开展放射性监测,对选矿产生的尾矿开展放射性监测和固废属性鉴别。
五、土壤、地下水
(1)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高位循环水池、化粪池、现有生产线、机修间、现有精矿池、排矿沟、初期雨水收集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收集池、新建生产线、新建精矿池、原矿堆场、消力池、渗滤液收集池、尾矿库进行一般防渗,办公区、仓库、道路进行简单防渗。
(2)尾矿库堆存尾矿前采用黏土填土、平整和压实,扩容区域的山体基岩裸露区域铺设人工防渗层。
(3)生产废水的输水管线采用质量检验合格的管材,运营期加强巡查维护;对机修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应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
(4)项目场地上游、下游共设4个跟踪监测点,增加跟踪监测井地下水监测频次,监测频率设置为每季度1次。发现地下水水质有被污染迹象时,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5)尾矿库库尾泉点导排:尾矿库库尾泉点标高2038m,流量约3m³/d,现状作为厂区生活用水。尾矿库现状堆存标高2026m,尾矿库最终堆存标高2063m。后期随尾矿库堆积高度的增加,尾矿库库尾泉点将浸没于库区内部,建设单位拟在尾矿库库尾泉点(标高2038m)处新建一个3m³封闭水池(能暂存泉点一天的出水量),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浇筑,设置泵送装置和引流管(不锈钢材质、直径120mm、管厚20mm、长度约50米)将水池中的泉水全部泵送引至东南侧的库外截排水沟(标高2063.1m)、最终引至库外排放,保证该泉点泉水正常排泄,方能在泉点上面堆存尾矿。
六、生态
(1)植被和植物保护措施
①避让保护
A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复核勘测设计成果,尽量优化厂界及工程布置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林地的占用,减轻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和植物资源的影响。
B严格划定施工界限,禁止超范围占地,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林木,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破坏占地区外的植被。
C施工临时设施选址尽可能避让树木保存较集中的地区,不得在工程开挖区以外的林区砍伐烧柴或其它木材。施工方要对施工人员强调生活、生产用火安全,严禁由于用火不当引发火灾。
②减缓影响
项目占地区不可避免的占用林地(包含天然林),应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开工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按照“征占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
在大风扬尘天气下,加强施工区的洒水降尘,减缓周边植被和植物受到的扬尘影响。
③植被恢复
对施工期间形成的施工迹地,工程结束后应尽量结合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通过实施生态恢复措施使其逐步得到恢复。在植被恢复中应依照“适地适树”、原生性、特有性、实用性的科学原则,种植当地自然生态系统中优势的云南松、车桑子、火棘等乡土树种,乔、灌、草层间植物有机搭配,及时绿化、植被恢复。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管理措施
A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有关国家法律和法规,确保野生动物的保护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B组织施工人员及周边村民开展鸟类保护行动,对于非法猎捕鸟类的个人及组织交予当地林业、公安等部门。
C加强工程区的生态环境的监控和管理。加强工程区的生态环境的监控和管理,防止施工活动加剧造成的诸如动植物资源的破坏、水环境污染和森林火灾等对当地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②避让措施
A工程施工等大型作业及爆破活动要避开动物活动的高峰期。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或夜间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的时间。为了减少工程施工高噪作业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打桩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实施高噪作业。
B施工时的废水严禁不经处理的直接排放,建筑物及其他材料堆放好,建议采取临时防风、防雨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应采取遮挡措施,尤其是运输水泥沙土等材料时,避免废水、废渣及废弃对周围动物生境的破坏。
C施工前驱赶。为避免对野生动物的直接伤害,在施工前对占地区内的野生动物进行驱赶,待驱赶完成后再行施工。
③减缓措施
A施工期间加强料场、堆场防护,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
B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采用有效方法去除油污,合理处理生产废水、弃渣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污染物,严禁直接排入附近水域,避免污染两栖爬行类、涉禽以及傍水型鸟类的生境。施工期间的废水处理后尽量回用或处理达标方可排放。
C对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污染,需严格执行以下措施加以消减,减缓扬尘对野生动物的影响。配备洒水车,定期在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土石路面和多粉尘施工区洒水降尘;开挖前向开挖面洒水,湿润表面,以便减少开挖时产生的粉尘;开挖中加强洒水喷雾,控制粉尘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的产生量;散装水泥采用罐装封闭运输,避免运输期间的漏洒现象。
D鉴于鸟类对噪声、振动和施工灯光特殊要求,施工尽可能在白天进行,晚上做到少施工或不施工;严禁高噪声设备在夜间施工,尽量减少鸣笛。
E施工期间,在各主要施工作业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警示牌上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尽量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和对野生动物的伤害。
④恢复和补偿措施
工程完工后形成的施工迹地要及时恢复或绿化,为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提供栖息环境,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⑤重点保护动物保护措施
评价区范围内陆生脊椎动物中,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种:领角鸮、豹猫,工程对其影响主要是噪声、施工活动等影响。针对保护动物,采取以下保护措施:加强保护和宣传和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的猎捕、破坏鸟巢。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受伤的野生保护动物,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积极的救助措施。施工区夜间停止施工,减少噪声、施工灯光影响。施工迹地及时恢复,营造栖息生境。
(3)水土保持措施
①控制施工动土范围,严禁超过界限布置施工,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其他区域活动,将扰动范围控制在占地区内。
②建议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及时优化主体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施工进度,设计时进一步优化工程平纵面设计,尽量避免高挖深填,减少土石方量和征占地。
③优化施工时序安排计划,尽量利用枯水季节,避开雨季施工,以减轻水土流失量,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进行围挡、隔离妥善处理。
④施工单位在开挖表土时,应将表土集中放置,妥善保存,可作为后期绿化覆土。施工过程应做好土石方调配工作,开挖的土石方应优先作为施工场地平衡和建筑用料,尽量做到场内平衡,充分利用土壤资源。
⑤工程施工应分散分区进行,开挖面要及时种上草皮,缩短裸露地面的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⑥针对不同区域扰动程估算水土流失程度,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包括预防保护措施、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分类采取临时覆盖、截排水沟、沉砂池、植树种草等措施减缓水土流失影响,若要弃渣,则按规范设置弃渣场,弃渣应做到先挡后弃。
(4)景观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地表破坏程度,尽量保护周围的土壤和植被,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尽可能少占地。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减少土地占用。施工单位要做好相应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尽量缩短工期。
②严禁在大风和降雨天气下施工,控制粉尘污染,及时清洗车辆,减少设备和施工运输路面等产生的粉尘。
③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不得遗留任何固体废物、建(构)筑物的残体、生活垃圾和土(石)方等,某些关键节点采取临时围挡进行封闭施工。
七、环境风险
(1)汛期随时做好《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准备工作,保证公路畅通,抢险队伍能够及时到位;
(2)对尾矿库而言,只有排水条件可以控制,通过降低库内的水位,做好库内排渗设施(库底排渗、库体垂直和水平排渗),保障防渗工程完好及坝下集液池防渗措施正常运行,可消除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3)加强尾矿库的日常生产管理,坚持尾矿库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尾矿库常信息,不定期地组织设计、科研、管理等部门的专家对尾矿库的稳定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做到事中控制和事前控制,以便更好地对尾矿库进行科学安全管理,消除可能出现的危害;
(4)按照选厂年度、季度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尾矿库的年度、季度作业计划,明确尾矿的时期入库量、坝体加高、持续工程、人员物资等;
(5)建立动态监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图表;
(6)从尾矿库灾害发生的时效性分析,尾矿库的灾害多发生在雨季,尤其是暴雨季节,所以在雨季来临之前,应作好防洪准备,对库区内山体稳定情况进行搜查,防止山体滑坡给尾矿库造成灾害;在尾矿坝前堆积一定量的沙袋等防洪物品,以防暴雨漫坝;对尾矿库区内周边的排水沟槽等设施进行彻底清理和修复,使其能真正起到截水分流的作用;
(7)加强尾矿库档案基础管理工作,确保资料齐全、完善;
(8)加强尾矿库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库管人员全面掌握尾矿运行管理的规范标准。
(9)渗滤液收集池发生泄漏风险防范措施:渗滤液收集池配置密闭性能好的盖子,避免雨水进入。并设置水位自动监测,控制渗滤液收集池水位高度,渗滤液高于水位,系统自动报警,启动回水设备,避免废水溢出外排。定期对渗滤液收集池进行巡查,排查隐患;旱季池底干涸时检查是否存在开裂情况,记录检查情况。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项目建设或项目环评报告书的意见。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4日,建设单位在仁兴镇、革里村委会公告栏进行了征求意见稿的现场粘贴公示,同时通过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征求意见稿公示,之后分别于2023年8月5日和8月10日在楚雄日报进行刊登,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项目建设或项目环评报告书的意见。
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24日对搬迁到尾矿库下游半山腰的革里村委会铜汞箐小组4户居民(张建明、张建福、张建荣、龙正学)(原居住在尾矿库初期坝下游尾矿流经路径1公里范围内)开展了问卷调查,上述4户居民分别提出1条公众意见,共4条意见,分别为:做好环境保护,不要污染环境;做好扬尘治理;做好污染达标排放;按政策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于收到的4条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全部采纳。
建设单位于2024年1月16日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nlf.gov.cn/info/3881/81323.htm)进行了《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选厂扩建和尾矿库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公开内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截止报批前,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公众参与形式及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因此本次公众调查的结果可以客观的反映公众对工程的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
|
||||||
拟审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