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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116007
  • 2024-01-16 17:27:54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根据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2023年度报告。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州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027条。其中:部门文件3解读政策文件2件次;财政预决算2件;建议提案26件;政策问答10条;回应群众诉求16件次依申请公开3次;公开环境执法监管信息5环境披露信息1;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结果)信息68条;审批信息283宣传信息145国控重点监督监测信息3水环境、大气环境信息402调整优化政务公开指南和公开基本目录1次;公开2022年度全州环境统计信息公报1其他信息77参与省生态环境厅、州政府新闻发布会2场。参与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办理申请公开件3件次,3件均是科研需求提供相关数据。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和答复。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件,没有被投诉、被提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工作管理情况

成立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各科室、所属单位季度、年终工作考评,做实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实时调整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健全信息采集机制;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对所发信息先审查后公开;完善常态化信息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杜绝因信息内容错误和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四)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在网站开设稳经济信息”“政策问答”“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区专栏,新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适时更新发布信息。二是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官方微博账号楚雄环境发布信息1530条,关注人数达4924官方微信公众号楚雄环境发布信息985条,订阅人数达6262群众关注度不断提升。三是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府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化改造工作。通过改造,帮助特殊群体更方便、更快捷地获取政务信息、参与政民互动、享受政务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规定加大局内公开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自检自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及成效,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局办公室对各科室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的时效进行跟踪督促,健全政务公开考评机制,确保及时有效。是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查询、举报等,让群众参与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言献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公开平台建设不够规范、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下一步,州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省、州政务公开相关精神和要求,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法治意识;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公开程序。

、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2023年州生态环境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