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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敌鲁光伏项目(变更)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3-1215001
  • 2023-12-15 09:01:2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大敌鲁光伏项目(变更)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敌鲁光伏项目(变更)

光伏区: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妥甸镇大敌鲁村、段家庄、

上新庄和下新庄的一片山坡地上。

升压站: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大庄镇彩鄂公路旁,距离光伏区约6km。

中广核新能源(双柏)有限公司

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95.85hm2(2936.28亩),工程规划装机容量为110MW,电池组件装机容量146.05346MWp(DC)。本次可研方案拟规划26个标称容量3.15MW的组串式逆变方阵、7个标称容量2.5MW的组串式逆变方阵以及7个标称容量1.6MW的组串式逆变方阵,选用峰值功率为540Wp的PERC单晶硅电池组件。

一、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中合理、有序的安排施工时间、组织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和设计,禁止超计划占地,尽可能少占用植被,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2)施工期间应尽最大可能保留原有植被、植物,少挖填方,多保留现有的生态群落和生境类型;

(3)施工产生的剥离表土禁止向边坡下方弃置,应运至指定的表土临时堆存场进行堆放,后期用于绿化覆土,严禁乱堆乱放占压植被;

(4)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迹地的恢复。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并且注意灌草的合理搭配。电池方阵下种植喜阴植物。

(5)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施工中应自觉保护周围环境、不乱砍伐、狩猎。

2、运营期

(1)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林业,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严禁抛荒、撂荒。

(2)对太阳能电池板、升压站、场内道路、逆变器等场所周围空地进行人工绿化。

(3)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二、地表水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项目施工时拟设置2个8m3的简易沉淀池,将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进入旱厕,旱厕委托附近居民定期清运作为农家肥使用;其余生活污水进入生活区内设置的8m3的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2、运营期

(1)升压站内实行雨污分流,站内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连同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晴天全部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雨天暂存在中水暂存池内,不外排。

(2)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3)应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定期检修污水处理设备,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尽可能选择较为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施工设备,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保养;

(2)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须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以减小对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

逆变器、变压器选用低噪设备,并安装于逆变器室、箱变室内。光伏区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升压站厂界达到2类及4类标准要求。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在旱季风大时,应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2)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必要时应采取洒水抑尘、垫草席等措施;

(3)项目运输车辆要加盖篷布,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

(4)砂、石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进行遮盖围挡,避免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露天堆放,减少扬尘。

(5)施工车辆应尽可能使用油耗低、排气量小的大型车辆,车辆应限速限重。

2、运营期

(1)升压站内使用清洁能源,厨房油烟采用1套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高于屋顶1.5m的排气装置排放,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要求

(2)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项目区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并对垃圾收集点经常进行清扫。

五、环境风险

(1)升压站内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并配套建设围堰。

(2)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

危废暂存间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

(3)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

(4)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GB18597-2023)和(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

(5)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六、固体废物

1、施工期

(1)施工剩余土石方均用于场内绿化覆土和场区农业区域场地处理;

(2)建筑垃圾统一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3)安装光伏组件过程中产生固废收集后做返厂处置;

(4)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运至城市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5)项目施工旱厕产生的粪便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于绿化施肥。

2、运营期

(1)生活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定期运至村镇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2)废电池板、废锂电池:统一作返厂回收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处置和外卖收购商。

(3)废蓄电池: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建立危废台账管理制度及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4)污泥:清掏后用于电站周围植物施肥。

(5)废磷酸铁锂电池:更换时由厂家直接带走。

七、电磁辐射

(1)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

(2)加强变电站内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设备和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并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