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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马游-大村-小苴-大新庄光伏电站(变更)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3-1205003
  • 2023-12-05 14:13:22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马游-大村-小苴-大新庄光伏电站(变更)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马游-大村-小苴-大新庄光伏电站(变更)

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小苴村、大村附近山坡;官屯镇巴拉鲊、连厂村附近山坡;光禄镇新庄村山坡。

三峡云投发电(姚安)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场址位于姚安县弥兴镇、官屯镇、光禄镇附近,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1°01′48′′~101°12′27′、北纬25°19′44′′~25°28′30′′之间,海拔介于1975m~2170m之间,主要分为南区和北区,本项目设计方案按交流侧装机容量180MW,直流侧约210.5117MWp考虑,由46个3MW、3个2.4MW、4个2.1MW、5个1.8MW、6个1.5MW、7个1.2MW,共71个单晶硅光伏发电分系统组成,每个组串由28块组件串联。每台逆变器接入22-23个组串,通过35kV电缆集电线路输送至弥兴220kV升压站及小黑箐光伏220kV升压站。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工程已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已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1)已采取的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施工期已采取大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单位制定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②配备洒水车对各施工场地及进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③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

④现场堆放材料及裸土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

(2)已采取的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场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及周边绿化,不外排。

②项目施工营地设置旱厕,定期请周边村民进行清运。

③施工期间产生的餐饮废水,设置餐饮废水收集桶,定期由附近的居民清运综合利用。

④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截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

(3)已采取的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①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②本项目施工区生活垃圾以及废包装物等收集后当地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③本项目施工区旱厕定期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

(二)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

(1)合理规划使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新增临时占地时,必须补报。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破坏占地以外的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滥砍乱伐。

(3)对施工表土进行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用于升压站区绿化,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

(4)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集电线路区和场内道路边坡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

(5)对光伏方阵空地和未利用地等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

(6)严格执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保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

1)对项目区内的冲沟较发育的沟段内,设置谷坊,可防护沟头下切,并能减少因降雨冲刷造成松散土体进入到下流河道。

2)集电线路施工后,管沟回填结束,对扰动地表进行撒草绿化,草种选择当地适生、抗逆性强的黑麦草和白三叶。

3)施工期集电线路区开挖电缆沟的土方堆放在管沟一侧,临时堆土带应采用编织土袋拦挡进行临时拦挡,沿堆土带外侧单侧布设,编制土袋挡墙高1m,底宽1.2m,顶宽0.5m,根据施工工序合理安排衔接,编制土袋重复利用。同时采用彩条布临时苫盖对临时堆土带进行覆盖,防治降雨影响产生溅蚀,造成水土流失。

4)临时表土堆场采用彩条布进行临时苫盖,同时临时表土堆场区沿堆土带外侧单侧布设编织土袋进行临时拦挡。

5)为排出场内汇水设计沿场内道路内侧修建浆砌石排水沟,排水沟末端接现状箐沟。排水沟设计采用矩形断面,并在排水出口处增设2口沉砂池,断面尺寸为2.0m×1.0m×1.0m,采用M7.5砖砌体砌筑,墙身厚24cm,并进行M10水泥砂浆抹面。

6)在场内道路建设后期,针对裸露的道路边坡采用撒草绿化,草种选择当地适生、抗逆性强的黑麦草和白三叶。

    (7)集电线路塔基施工尽量减小植被破坏,且不得占用生态红线。塔基材料尽量人工运送,肩挑马驮。

2、陆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以及电站运行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并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

(2)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林政监督管理人员,依法和依据本报告表的要求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3)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2)粉细散装材料,应尽量采取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防尘网遮盖。

(3)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应减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

(4)项目设置移动式混凝土拌和系统,混凝土拌和站布置的位置与村庄居民点的距离应不小于200米,且布置于村庄居民点下风向,混凝土拌和筒仓应配套除尘设施,拌和料仓顶部应设置雨棚,并采取三面围挡措施。

(5)临时表土堆场设置临时拦挡,并采用土工布遮盖,表土装卸作业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

(6)本工程建设施工应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程、生态环境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7)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8)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

(2)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

(3)施工期间应按照水保要求优先完成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场区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

    (4)靠水库和河流一侧设置围挡,禁止将施工材料洒落水体。

    (5)禁止在水体附件临时堆放表土。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施工区外围设置临时移动声屏障,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

(2)运输材料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夜间通过周围村庄,减少对沿线村庄的影响。

(3)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4)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

(5)整个项目施工期应提前告知周围村庄居民,做好沟通工作,施工时为避免施工噪声扰民,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应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置。

(2)项目内产生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在场地区回填利用,不产生弃方。

(3)项目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堆存的剥离表土,用于后期项目区内的绿化覆土。

(4)施工营地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

(5)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零件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无需设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由于项目区较为缺水,建议光伏列阵区域分区设置雨水排水沟,末端设置雨水收集池,收集的雨水可用于场内绿化或光伏电池板清洗用水。

(2)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2)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分散合理布置,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式变压器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属于电子器件装置,在其说明书中有详细安装使用环境的要求,并且严格按照逆变器说明书进行安装。同时在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能有效地隔断振动传递防止噪声辐射。

(4)加强项目内的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5)项目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尽量远离村庄一侧布局。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项目运营期间损坏更换及报废的电池组件依托弥兴光伏升压站、小黑箐光伏升压站内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

(2)运营期正常情况下,无事故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产生的事故油排入箱变旁的事故油池,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3)项目检修废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弥兴光伏升压站、小黑箐光伏升压站危废暂存间(与其它危废分区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每个箱变旁设1m3箱变事故油池,收集事故油。变压器事故状态下需排油时,经贮油坑与排油管排至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同时定期巡检,保持事故油池中没有淤泥,加强管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的光伏支架采用单列柱支架方案,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为光伏电池板下农业种植和放牧保留合理的空间。

(2)实施牧光互补和农光互补措施,利用光伏电池板支架下部空间进行农作物、牧草等植物的种植,应选种光照需求量不高,喜阴、耐寒且容易成活的当地乡土草本植物。

(3)在植被恢复当年及以后两年,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包括补植等措施,还要保护好恢复区域,不受恶劣自然条件的危害和人为因素的破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废旧电池板报废风险应急措施

废旧电池板来源于损坏或更换的电池面板,电池面板含有有害物质,倘若管理不善,可能对周边土壤、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为了防止风险发生,本项目更换后的废旧电池板严格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管理,如设置废旧电池储备间暂存,且地面做好防渗处理,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

(2)检修废矿物油的风险风险应急措施

检修废矿物油在箱式变压器检修、更换以及发生事故时会产生,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存储、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管理。

(5)废变压器油的风险应急措施

场区35kV箱变因冷却和绝缘的需要,其外壳装有供冷却、绝缘使用的变压器油,类比同类项目,箱式变压器油的成分均使用合成油,采用硅油等成分,具有难燃和不易燃的特性。变压器出现事故和检修时,变压器油均会排出。废变压器油为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存储、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管理。本项目在每个箱变旁设1m3箱变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

本环评要求业主做好以下几点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①业主必需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环境意识,坚决杜绝人为事故造成污染物外排。

②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系统故障,加强对全厂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特别加强对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或杜绝设备故障,避免造成更多污染物。

③废弃箱式变压器油属危险废物。为避免可能发生的箱式变压器因事故漏油或泄油而产生的废弃物污染环境,分离出来的少量的废油渣和含油废水应及时处理,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最终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焚烧或填埋。废变压器油仅在事故或重大检修时产生,事故油池设计容积满足事故排油要求,且严格按规定做好防渗处理。光伏场箱变下方采取硬化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储存及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外排。

(6)生态风险分析及应急措施

本项目所在区域植被恢复时,均应选择该区域原有并适生的草种和灌木,避免使用外来物种,防止当地物种演变及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

(7)项目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运营期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定期开展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