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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76号提案的答复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3-1017024
  • 2023-09-25 10:43:50

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20076

提案的答复

 

李辉委员:

您在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加强楚雄州医疗废物管理处置的提案,由州生态环境局主办,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医疗废物现状

一是医废产生源头现状。2022年末,全州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788家,其中产废机构1638家,不产废150家(其中中医诊所58家,停业92家),不产废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是中医诊所和门诊部,全州医疗机构日产医疗废物约6.5吨。

二是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情况。目前,全州有2家具备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和1家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分别是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处置能力为10/日)、利盈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能力为5/日)和南华县殡仪馆。亚太医疗废物处置公司采用高温蒸汽处理工艺,利盈医疗废物处置公司采用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工艺,目前全州医疗废物日处理能力为15/日。目前全州所有产废医疗机构已全部纳入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管理,集中处置覆盖率100%,集中规范处置率均达99.8%以上。2023年上半年全州共产生医疗废物1062.88吨,其中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处置1055.53吨,由殡仪馆焚化5.66吨,其他方式处置1.69吨。全州共产生输液袋等可回收物338.49吨,全部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理。目前,我州已实现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全程监控系统联网全覆盖。

二、工作做法

(一)持续推进医废收集处置能力建设十四五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设立了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由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我州涉及楚雄市、牟定县、双柏县、南华县、姚安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等8个县的医疗废弃物中转站建设,目前大部分县已完成土建工程正在申请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中转运输车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建设医废集中收转运暂存场所一个,有效解决部分山区乡镇医废收转运难的问题,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大提升。州生态环境局围绕医废转运处置公司的应急处置能力、收运人员防护措施、处置厂区的防控措施等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使医废接触人员绷紧安全之绳,规范医废暂存间管理,医废处置工作井然有序。

(二)联合执法监管规范医废处置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检查,采取联合检查、日常监督、专项督察、双随机监督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处置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注重抓实长效机制建设,落实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联动合力抓的生态环境整治机制,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部门先后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楚雄州医疗废弃物卫生管理规范的通知》《关于统一规范卫生健康单位医疗废物、污水警示标识及台账的通知》(楚卫发〔202114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楚环发〔20221号)等23份长效机制的文件,为全州加强和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抓实医疗机构源头监管。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全州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机构大力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单位依法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监督检查全覆盖。制定印发《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楚雄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等,在全州范围内持续开展了医疗废物规范管理专项检查和医疗废物产生量、类别、流向等专项排查工作,并依托日常监督和双随机监督做到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经常性和重点监管,做到检查内容、检查机构全覆盖。三是从严从紧加大执法力度。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指导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整改;对未按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共立案查处医疗废物违法案件3件、卫生健康部门立案查处47件,以零容忍态度和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州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四是强化考核。将医疗废物集中规范处置工作纳入州对县市卫健工作及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的指标内容,强化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全州医废规范化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医废集中处置覆盖率,有效防范区域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五是加强申报登记和备案管理。按照《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申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楚雄州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的通知》(楚卫通〔202047号)《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统一规范卫生健康单位医疗废物、污水警示标识及台账的通知》(楚卫发〔202114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楚环发〔20221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切实加强全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申报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

(四)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加强对医疗废物综合处置单位的监管,严格监督落实医疗机构和处置机构落实医疗废物必须在48小时内转运至处置单位,处置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处置完毕,转运时必须配备专人专车的监管要求;紧抓收集、运送、贮存、处置4个环节中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定点医院及大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开展现场抽查,重点时段全天候值守,对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迅速整改。

(五)持续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十四五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启动了医疗废物大数据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其中云南省医疗废物大数据智能监管系统作为医疗废物收处监管大数据平台,于2021年正式启用,强化对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该系统突出三个亮点:一是整合现有运行系统,做到一个门户窗口对外,既方便企业用户使用填报,又方便各级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管。二是增加智慧化、移动化监管平台业务,做到实时动态监管。三是以全过程、全链条智慧监管为核心目标,通过自动采集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利用的全过程信息,构建产废转移处置流向监管数据网,打造集实时监控、业务流转、数据共享、预测预警和科学决策等为一体的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对楚雄州人民医院等重点医废源头单位和亚太、利盈两家医废处置机构实现全覆盖全过程数字化监管,为全州医疗废物日常监管提供全方位数据支持。通过该系统,我州医疗废物州内转移已全面实行电子联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们将围绕抓实医疗废物监管,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为主线,加快推进全州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是结合无废城市建设,按照《楚雄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探索建设无废城市服务管理平台,推动构建以收集(处置)企业为核心的医废末端业务精细化管理机制,对收集、中转、贮存、处置等医废重点环节进行精细化管控。

二是强化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及环境安全排查工作,开展重点危险废物行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危废环境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州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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