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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77号提案的答复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3-1017022
  • 2023-09-25 10:40:55

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第11020077号提案的答复

 

李辉委员:

你在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楚雄州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的提案,由州生态环境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一、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

楚雄州坚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实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化监控全覆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现状。2022年末,2021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0.97万吨,主要为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为92%202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为75.65%。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提高16.35%2022年,根据危险废物生产量排名前50位产废单位统计,全州产生危险废物7.68万吨,自行利用量3.44万吨,委托处置量4.23万吨,年末贮存量(含上年末贮存)0.15万吨。

全州登记产废单位1667家,产废50吨以上单位30家、其中产废100吨以上单位17家。全州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4家,其中医疗废物经营单位2家,纳入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重点单位13家,2022年累计处理危险废物56.13万吨。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强化危险废物犯罪打击。楚雄州高度重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州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机关分别组织职工干部认真学习《云南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到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楚雄州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形势,并制定印发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州公安局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云南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涉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行业企业作为重点广泛收集、深挖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重点从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的,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等几个方面入手,在执法检查中一经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克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执法。建立完善楚雄州危险废物重点管理清单严格重点监管严格生态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2021年至今,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办理涉及危险废物行政处罚案件62件,其中已送公安5件,责令停产整治1件,生态环境赔偿1

(三)筑牢危险废物源头防线。楚雄州充分利用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对涉及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管理。所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均按时提交危险废物经营年报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掌握企业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及处置去向,强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大幅提高了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经营单位的有效监管能力。

(四)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目前楚雄州共有14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中有2家医疗废物经营单位,另外12家主要从事废矿物油、废弃铅蓄电池、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二期改扩建项目于20213月投入试运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高到10t/d楚雄利盈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20216月,处理规模5t/d负责处置大姚县、永仁县、姚安县、元谋县及其所辖乡镇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制定了《医疗废物处置应急响应预案(试行)》,从应急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响应程序、处置设施、处置流程、信息发布等重要环节作了具体的要求,确保了《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为全州突出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提供了高效、有序的遵循。

)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做好云南省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将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纳入到信息化管理,实现了从产生到处置、市内与市外、管理与执法、地方到国家的信息贯通。推广重点监管危废单位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轨迹(GPS)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推进全重点产废和经营单位许可单位在关键点位的实时视频监控。通过自动预警、大数据分析和与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为精准打击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支撑。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楚雄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相关要求,结合云南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发现突出问题等,聚焦危险废物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突出的行业企业,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检查工作,深入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一查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是否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件及验收文件中相关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二查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开展固体废物鉴别和危险废物鉴别,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督促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三查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是否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台账和申报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业务培训等十三项目进行评估,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开展严格评估考核,进一步提升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虽然全州危险废物监管、利用和处置能力水平得到十三五期间有明显提升,但是全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低,社会源底数不清,回收机制和回收网络不健全。二是相关产废企业在认识水平和专业技术上存在一定缺陷,缺乏内部有效管理措施,可能会导致发生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甚至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处置,容易引发安全事故,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严厉打击涉危涉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监管、处置、利用的机制体系,切实提升全社会对危险废物认知水平,提升相关行业管理和利用处置能力,提升危废监管行业部门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风险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开展监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企业必须按照项目环境评价报告书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严禁企业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在开展企业检查的同时要求企业认真履行环境主体责任,按要求和有资质的企业签订危险废弃物处置合同,并做好转移台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激发活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方式方法,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先行先试,切实解决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治理,着力强化监管。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坚持统筹安排,着力补齐短板。科学评估、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分行业领域、分区域地域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坚持多元共治,着力防控风险。强化政府引导与支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实行联防联控联治,严守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底线。

三是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结合无废城市细胞创建,迭代升级云南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和全过程在线监控。加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税务等部门信息化平台信息共享,实现危险货物电子运单与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信息互联。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重点医疗机构为试点,在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重点环节、重要场所推行视频监控、电子标签、智慧识别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逐步推广覆盖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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