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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7号提案的答复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3-1017020
  • 2023-09-25 10:37:16

政协楚雄州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1020137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楚雄州委:

您委在州政协十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中历史遗留堆场污染管理的提案提案(第11020137号)由州生态环境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姚六苴电解铜有限责任公司堆浸渣问题是大姚县生态环境领域典型的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公司成立时间比较早,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六苴镇大仓沟厂区堆存的大量堆浸渣,该问题已成为大姚县环境隐患最大最难攻坚的难点,先后被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州执法及群众信访举报作为交办整改的问题。大姚六苴电解铜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年代久远,公司在大姚县六苴镇六苴村委会大仓沟设置酸浸渣堆场,堆放历年来公司生产电解铜过程中遗留的酸浸渣,采用层堆工艺,酸浸渣堆放点下面铺设防渗膜,上面进行喷淋,产生的堆浸渣原地堆存,堆浸渣体四周设置了截、排水设施,上方开挖建设了防洪沟。堆浸渣场地设置了事故池,收集淋溶液和跑、冒、滴、漏液体,重新返回流程使用,不外排。2021年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进驻云南期间,大姚六苴电解铜有限责任公司被群众举报,举报件内容为:楚雄州大姚县六苴镇烂泥田村的大姚铜矿电解铜厂随意堆放矿渣至大仓沟旁,污染水体和周围农田,造成农作物大幅减产;该厂作业过程中喷洒硫酸异味严重扰民。

二、工作情况

高位推动问题整改。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楚雄州委、州政府于202189日印发了《楚雄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州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分管州级领导为副组长,州级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整改机构,明确了大姚县委、县政府为整改责任主体,针对六苴电解铜举报件提出3条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对原有警示牌进行增设,对作业区进行围挡,减少硫酸雾逸散范围。二是加强对周围水体进行跟踪监测。三是加大对企业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明确该举报件整改时限为202312月底。

对标对表扎实整改。对照《楚雄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件问题整改方案》中的3条措施,大姚县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目前,3条整改措施均已完成:一是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督促大姚六苴电解铜有限责任公司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对原有警示牌进行增设,增设警示标牌8块,防止群众不了解情况误入作业区,对堆存的酸浸渣进行了全面覆盖,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周围环境,在堆场靠近烂泥田村入口道路一侧设置了围挡153米,防止硫酸雾逸散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在堆浸渣处置过程中,设置的围挡已拆除。二是切实加强对周围水体跟踪监测。酸浸渣堆场设有截排水设施、防洪沟、事故池,未发生废水外排污染环境的情况。整改期间大姚县对厂区周围地表水、地下水进行监测,对疑似污染区农产品及土壤进行监测,针对性采取处理措施。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分别于202259日对企业大仓沟排水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到企业排放标准;2022523日、627日、725日对企业大仓沟排水口及周边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类水质标准,水质为良。202237日、418日对地下水进行监测。2022321日对企业周边土壤进行监测,监测结果风险可控。大姚县农业农村局于20227月,委托云南精恒农业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土壤进行监测,报告结果表明:12个土壤样品镉、铬、总砷、铅和总汞最高含量分别为0.308mg/kg69.5mg/kg10.1mg/kg61.6mg/kg0.506mg/kg,结合耕地类型和土壤PH,判定所采样品镉、铬、总砷、铅和总汞含量均未达到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20221012日对2022年大春作物采集农产品样品3个(玉米2个,水稻1个),送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合格,没有减产情况。三是大姚县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企业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工信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加大企业日常监管力度。2021422日至20235月期间,县应急局对六苴电解铜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共7次,州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检查2次,聘请省级第三方机构安全专家开展安全检查1次,查出安全隐患共86条,开展安全生产提醒谈话2次,对公司行政处罚2.2万元,对公司法人行政处罚0.2万元;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对大姚六苴电解铜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50余人次,制作现场检查(勘查)记录表19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通过加大日常监管检查和执法力度,确保企业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彻底清理消除堆渣污染问题为彻底解决酸浸渣堆存环境隐患问题,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通过多方努力,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对历史贮存的酸浸渣开展彻底整治,彻底消除环境隐患。3种方式同时处置堆浸渣:一是由大姚六苴电解铜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资源化利用生产砂石料并向外销售;二是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将矿渣拉运至选厂进行浮选综合利用,并对堆场渗滤液进行处置;三是大姚县人民政府代履行,委托大姚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采购服务招投标程序确定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将堆浸渣在堆浸场附近中和、处理至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后,运输至现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鱼祖乍尾矿库填筑人工干滩,以提高尾矿库的防洪能力。截至20236月,大姚六苴电解铜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资源化利用生产砂石料10.10万立方米;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将矿渣拉运至选厂浮选综合利用35.35万立方米,处理渗滤液4.723万立方米;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和处理拉运至尾矿库76.99万立方米。总计处置清运堆浸渣122.44万立方米,大姚六苴电解铜有限责任公司历史堆存的浸渣已全部处理完毕,完成原预估量73.554万立方米的166.46%,堆浸场4.723万立方米渗滤液已全部处理完成。2023619日顺利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的省级验收一阶段),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下步工作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提升长江经济带尾矿库、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场环境监管,为构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贡献。

衷心感谢你对我州尾矿库和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问题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给予关心、关注和支持。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