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李刚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中锋水库水源地保护的建议(第JY230013030051号)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可研编制及审批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于2022年编制了《牟定县2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牟定县发改局于2022年9月29日以牟发改环资〔2022〕13号批复。
二、项目建设内容
牟定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区位于牟定县中峰水库、龙丰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涉及3个行政村,11个自然村。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隔离防护工程:生态隔离带1410m。(2)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缓冲带生态修复面积3235m2。(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De110入户管1120m、户线检查井100座、DN300污水收集管915m、Ø700检查井30座、Ø700沉泥检查井12座、30m3/d稳定塘+回用水池1座、垃圾斗3个。(4)湿地建设工程:1107m3/d表流湿地系统1座。(5)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监控设备4套。
三、项目入库情况
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164.37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700.00万元补助支持,县级自筹464.37万元。该项目于4月14日通过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评审,目前已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待资金下达后组织实施。
衷心感谢你对我州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给予关心、关注和支持。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