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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杨家湾子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3-0914001
  • 2023-09-14 10:32:08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永仁县杨家湾子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永仁县杨家湾子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永仁县、大姚县

 

长电云能发电(永仁)有限公司

云南德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输电线路工程,工程起于杨家湾子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220kV侧出线构架,止于李家庄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220kV侧进线构架,线路全长约58.497km,采用单回路架设,排列方式采用单回三角排列,线路位于永仁县和大姚县,在永仁县境内长47.87km,在大姚县境内长10.627km。线路使用铁塔120基。

1、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每个塔基点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桶装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单体设备声源声级均在70dB(A)~100dB(A)之间。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期塔基基础开挖还会对动植物、土地利用、水土流失造成影响。

2)运营期

项目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线路投运后,无废污水产生。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输变电线路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分析结果,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处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维修和更换产生的旧设备和材料等。这些废弃物主要是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对环境影响不大。

经理论计算以及敏感点分析可知,工程运行期间,输电线路造成的电磁影响满足标准要求,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本项目线路运行期不进行林木砍伐,以减少植被破坏,保护好现有植被及动物生境;仅按相关规定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的零星林木进行削枝,以保证线路安全运行,不会对植物种类和数量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线路定期维护和检查的人员会对线路及周边区域的动物造成惊扰,但这种干扰强度很低,时间很短,对动物活动影响极为有限。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加强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

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  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的排放。

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现场搅拌等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

(2)施工期固废控制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

    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不设弃渣场。产生的临时土方堆放于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场地,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绿化恢复。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3)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施工方案,优化施工线路施工工艺,最大限度减小涉保护区的工程占地。

 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分项工程施工避开雨季施工,选择枯水季节,最大限度减小工程建设对地下水以及周边山间箐沟水的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环保监管,加强施工人员教育,不得将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等随意排放,施工废水应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现场物料应遮盖,同时远离水体布置。

在项目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并尽快进行植被恢复,防止雨水冲刷、水土流失等再次不利影响。

施工期不得将渣场、堆料场等临时场区设置在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向水源地倾倒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及其他污染物等;同时,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对新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位做好跟踪监测,随时掌握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环境变化情况。

施工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避开大风天气施工,以减小施工扬尘的产生。

施工前采用临时防护栏、彩带等材料先将施工所需范围进行临时围栏,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设置保护区内施工活动的警示牌,标明施工注意事项。

工程建设过程中禁止破坏保护区内的饮用水水源涵养林、护岸林等生态环境,禁止移动、破坏桩界、界碑等警示标志。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

施工期间应按照水保要求优先完成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场区雨水经沉砂池沉

(4)施工期植物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杜绝随意砍伐原木搭桥垫路,采集可用的资源植物等情况的出现,杜绝随意踩踏农作物。

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按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加7m跨越距离确定导线和铁塔高度,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

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与当地林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强化火源管理,降低火灾隐患。

在杆塔设计中,通过优化坡比,减少铁塔基础尺寸,从而缩小塔基占地,减少塔基开挖范围,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

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

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

对施工临时征地,在施工结束后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的栖息地。

(6)运营期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线路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对于新建输电线路,应优化导线的相序排列方式及杆塔型式,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降低线路周围的工频场强。

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设备订货时要求导线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

应确保项目运营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达《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面距离应不小于9.0m,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处时,导线对地面距离应不小于6.5m。加强对最小导线对地面距离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