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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提水供电工程光伏项目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3-0711003
  • 2023-07-11 09:41:23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金沙江提水供电工程光伏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金沙江提水供电工程光伏项目

元谋县姜驿乡

元谋县启鸿电力有限公司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包括复合型光伏电站1座(60.02MW)。降压站一座、35kV集电线路、110kV架空输电线路、塔杆、35kV送出线路、临时道路、厂内道路等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植物保护措施

1)光伏板高度按要求布设高度不低于2.5m,桩基列间距不小于4m,行间距不小于6.5m。

2)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塔基区施工范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区域围栏,将施工范围限制在规划范围内,不得随意扩大,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林木砍伐,指定专员进行现场 施工管理。

3)严格划定施工人员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踩踏和破坏。

4)该区域坡度较陡,开挖时必须保存表土,并做好围挡措施,防止临时堆土溜坡;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迹地,并将表土回填,做好养护与植被恢复措施。

5)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运输,在交通工具不能到达的地方,尽量采用人工作业方式完成。

6)基础施工应在塔基范围内铺设草垫或棕垫,防止施工活动破坏地表植被。尽量缩小作业活动范围,严禁在塔基范围以外随意走动。

7)在材堆放区、组装区、起吊区及工器具堆放区铺设草垫或棕垫以及枕木,防止材料摆放、撬动组装、起吊作业时破坏地表植被。

8)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安排专人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9)对于临时占地区域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树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10)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明确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确定适宜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减少对环境保护对象的不利影响。

1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觉接受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要求。

12)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杜绝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出现乱砍滥伐、盗猎野生动物、野外用火和吸烟等行为。

13)严格林地管理,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

14)做好防火工作。加强日常管理与巡回检查,在施工区竖立防火警示牌,对施工人员进 行防火宣传教育。

1.2、动物保护措施

1)尽可能优化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案,采用创新技术和先进设备施工,最大限度避免工程施工对自然和植被的破坏及环境的污染,尤其要通过合理的环境工程措施减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和振动等对周边野生动物的惊扰。

2)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对高噪音的施工设备必须封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音屏障降低其使用时产生的噪音对野生动物栖息的影响,文明施工。

3)施工车辆在风景名胜区附近禁止鸣笛,设置禁止鸣笛等警示牌,以免惊扰野生动物。

4)应选择合理施工时间,避开保护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晨昏和正午)。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施工活动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施工,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

6)项目在风景名胜区一般景区内的施工作业应缩短工期,加快建设速度。

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禁止捕猎任何野生动物。

1.3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车辆运输采用封闭运输,避免沿途洒落尘土。

(2)施工过程堆放在临时弃渣场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回填;建筑材料即用即运并加盖篷布,防止扬尘。

(3)施工场地及车辆运输道路要及时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

(4)施工后要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及时实施地面绿化措施。

1.4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时,场地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将废水引入池中沉淀处理,降低废水中SS的含量,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2)生活污水用胶桶收集后用于临时施工营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期间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在场内道路区旁建设排水沟,场内道路区形成的地表径流经排水沟收集后进入场区入口处的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1.5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2)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

(3)加强施工运输调度,运输车辆经过村庄、居民区等保护目标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尽量降低噪声影响。

(4)在施工前提前告知,争取附近居民的谅解,并主动告知投诉渠道,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5)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6)对于距离本项目输电线路J24#塔基17.5m处的声环境保护目标羊腊昔村农户,该区域的塔基施工建设时增加施工人员,缩短施工时间,尽量集中在短时间内快速完成高噪机械设备施工,后期主要以人工施工为主。

1.6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收集桶,施工期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姜驿乡垃圾集中处置点,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项目交通道路区剥离表土及弃渣集中堆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后期进将开挖的土石方及标图作为道路边坡,绿化等使用。

(3)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后,不能回收利用的在场内平衡,用于道路铺垫,不外排。

(4)本项目所使用的光伏板损坏后,可与其他电缆余料一起收集后外卖给相关厂家进行回收利用。

1.7施工期电磁辐射防治措施

(1)降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将可以有效的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2)尽量不在电气设备上方设置软导线,以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

(3)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4)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

(5)110kV 输电线路导线距地高度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规定的非居民区导线距地6.0m、居民区导线距地7.0m的要求进行架设。

(6)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2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1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对植物的保护措施:

(1)强化对线路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避免因此导致沿线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对光伏阵列区、塔基区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进行跟踪,了解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3)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确保工程实施前后项目区域损失与补偿的生物量达到平衡。

(4)林业种植:在光伏板下和检修道路两侧进行林木种植,不进行开荒植树;选择适宜的树(草)种进行种植,减少日常化肥使用情况,仅在种植时施用复合肥作基肥1次、造林后每年追复合肥1次、连续2年,以后视情况而定;加强苗木检疫,加强病虫害的预防及防治工作,一经发现积极组织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病虫害监测,一旦发生病虫害,立即防治,做到治早、治小、治了,从而减少农药的使用量。

对动物的保护措施

(1)光伏阵列区日常检修、线路巡视、检修,塔基维护等作业时,加强对维护及作业人员的环保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减少对鸟类的干扰。

(2)运行检测中,了解猛禽类鸟类对项目的利用状况,为后续输变电工程鸟类保护设计提供经验资料。

(3)在野生动物活动较为频繁的季节,结合相关生态管理活动的开展,观察工程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并结合相关生态管理活动的开展,对工程周围区域的动物进行调查,以实时了解工程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4)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及时修复遭破坏的设施。

对敏感区的保护措施

(1)定期对风景名胜区和生态保护红线进行检查,防止超范围施工。

(2)加强对植被的跟踪,分析工程产生的生态影响,必要时采取补救措施。

(3)加强设施及线路维修期的生态管理,禁止项目操作、维修人员等对生态保护红线及风景名胜区内植被破坏。

2.2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增加环保、安全等知识培训,向员工及周边居民科普光伏发电原理,科学宣传可能产生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消除周边民众担忧,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

2.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巡视逆变器、箱变、变压器等设备,对散热风扇等产生噪声设备进行特殊巡检,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对散热风扇等零部件进行维护更换,避免因设备老化或故障产生故障噪声,影响周围声环境质量。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操作、做到文明生产,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2.4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电池板擦洗水为清水,不需添加清洗剂;

(2)光伏板擦洗废水一部分自然蒸发,剩余部分自然下降至光伏区下方灌溉林木,不外排。

2.5运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无废气产生,不涉及相应保护措施。

2.6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更换下来的废旧光伏组件不属于危险废物,上述废物具有回收利用价值,陆续收集至华能元谋金河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内一般固废贮存室内暂存,统一由生产厂家回收回用;

(2)光伏区废变压器油陆续收集至华能元谋金河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内暂存于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降压站废变压器油清运至提水工程三级泵站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4)事故废油汇集在事故油池内,定期巡查发现后及时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各类危废的分区暂存,督促华能元谋金河光伏电站升压站及提水工程三级泵站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建设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2.7运营期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1)严格做好箱变区、降压站变压器区及事故油池的防渗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箱式变压器下方基座及事故油池池体四周须进行防渗处理,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2)购买的电气设备应在合格的正规厂家购买,并查看合格证书;

(3)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收集不及时泄漏等情况;事故油池加强巡护、定期检查,定期排水。

(4)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5)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备案。

3服务期满后环境保护措施

(1)掘除硬化地面基础,对场地进行恢复;恢复后的场地进行洒水和压实,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和对土壤的风蚀。

(2)拆除过程中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对于场区原有植被应予以保留;

(3)对场地进行平整后覆土,并全面复垦。根据项目对地形地貌及景观的破坏程度,项目服务期满后,应设立专项资金,通过对场地进行封禁保育、适当选取乡土物种进行补种补植等措施,恢复场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