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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鲁家菁至指挥营变110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3-0627002
  • 2023-06-27 10:11:5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楚雄州禄丰市鲁家菁至指挥营变110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楚雄州禄丰市鲁家菁至指挥营变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恐龙山镇、土官镇

禄丰市浩裕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云南嘉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为输电线路工程,总长18km,线路起点位于鲁家菁光伏电站待建110kv升压站,终点位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110kv指挥营变电站。项目线路等级110kV,采用单回路架设;采用1×JL/LB20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导线,单回三角排列。全线预估共用铁塔46基,其中N1~N43铁塔为本次项目新建铁塔,新建铁塔43基,其中耐张转角塔19基,占44%,直线塔24基,占56%,N44~N46铁塔利用110kv腰挥线已建成的铁塔,利用已建成铁塔3基。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塔基尽量避让耕地和林地,最大程度降低对植被的破坏。合理规划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在农田立塔时,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在山区林地立塔时,可利用山区防火林带、邻近线路检修道路等。(2)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少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3)合理开挖,保留表层土。塔基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临时表土堆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开挖土石方量以及砍伐量,及时清理临时垃圾,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4)在开挖的工程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采取避让、就地保护或移栽措施,保证其成活。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选取当地优良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5)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牵张场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6)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建议施工前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7)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8)加强水域保护。在水域附近路段施工时,由于水域及附近有两栖爬行类动物活动,因此要做好施工污水的处理工作,禁止将任何污染物直接排入水体。施工材料的堆放也要远离水体,尤其是粉状材料与有害材料,运输材料时应做好遮挡,以免对这些动物的生境造成污染。(9)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10)在施工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恢复动物生境。(11)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开动物的繁殖季节施工,特别是两栖爬行类和雉类的繁殖期,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施工对区域动物的影响。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建设施工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2)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严禁从建筑物高处向下倾倒建筑垃圾。(3)在施工过程中,在靠近温水塘、松树园、中寨一侧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粉尘扩散。根据有关资料,围挡、围护对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当风速为3m/s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40%。靠近温水塘、松树园、中寨必须设置不低于2.5m的遮挡围墙。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砖砌筑应当粉刷涂白,封闭严密,保持整体完整。(4)在施工场地安排1~2辆专用洒水车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非雨天每日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次数;(5)粉状物料大风天气时应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6)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室外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7)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建设工地应当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塔基浇筑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2)输电线路工程施工人员依托附近村庄生活设施,不在现场设施工人员生活营地。(3)杜绝各种污水以渗坑、渗井或者漫流等形式排放,尤其是禁止排放到附近的地表水体;塔基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4)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止雨水冲刷,形成含油污、大量悬浮物的地表径流,污染周边地表水体。(5)施工过程中保持项目区内河流的通畅,不得占用、拦挡河道,不得向河流倾倒施工固废。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振动较强的施工设备应安装减震垫和消声设施。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在进行建筑垃圾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同时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3)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征求附近居民意见。(4)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5)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尽量将高噪设备布置于施工场地中部,并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尽量避免高噪设备同时施工。(6)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7)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8)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采取诸如分段浇筑等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9)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在施工靠近温水塘、松树园、中寨区域时,以书面形式向温水塘、松树园、中寨居民公告,在取得温水塘、松树园、中寨居民支持后方可进行施工,防止扰民纠纷。

5、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分析计算,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2975m3(表土剥离395m3,基础开挖2580m3),回填土方2975m3(绿化覆土395m3,场地回填2580m3),无弃渣产生。(2)工程施工期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包括水泥、砖块、砂石、废弃铁制零件或导线以及零部件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点集中处理。(3)工程施工不在项目区设置工棚食宿,施工人员租用沿线居民房屋,生活垃圾依托村镇居民房屋现有卫生设施处置;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起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2)优化导线的相序排列方式及杆塔型式,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降低线路周围的工频场强。(3)项目输电线路架设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的规定执行,110kV导线距地高度在非居民区>6.0m、居民区>7.0m;110kV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5.0m、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4.0m。(4)项目架空输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公路、树木等的距离,必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5)在输电设施危险位置及居民区附近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6)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线路设备采购时,应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2)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经过敏感点区域采用高塔架线,确保线路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3)加强线路沿线巡查与宣传,确保线路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住房、学校、医院等建筑物环境敏感目标,避免环境纠纷。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维护人员定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巡查和检修时,应避免随意丢弃固体废弃物,对废弃材料应集中收集带回营地妥善处置,防止对沿线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线路运行不会产生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仅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主要是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应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