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综合废渣填埋场主体扩容及公辅设施配建工程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3-0308004
  • 2023-03-08 09:22:05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20233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6160885(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    真:0878-6160885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C14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综合废渣填埋场主体扩容及公辅设施配建工程

楚雄州禄丰勤丰镇勤丰工业园

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渣场扩容主要2号库进行扩容2号库区扩容从1905.0m标高开始在周边取土扩大容积,在原设计堆高1915.0m基础上加高堆坝至1935.0m,增加有效库容99.43m3。新增征地面积146扩容后场全库容193.77m3

 

1大气防治措施

综合废渣采用自卸汽车运输运输过程中通过车厢密闭方式来控制粉尘。填埋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及时洒水降尘来控制,对不慎撒落在进场道路和作业道路上的废渣及时清扫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渣场区域产生的渗滤液经收集后全部回喷于填埋区,不外排。

2)渗滤液集液池、中间池、回喷设备的检修、维护应选择在旱季。

3)渣场建设回喷设施将集液池内的水不断回喷渣场,渗滤液泵房中转池中间池(有效容积2万方,标高1907.0m之间已布设管道,雨天当集液池内收集渗滤液无法及时回喷且达到1878.5m时,将渗滤液输送至与中间池储存,待晴天后进行回喷。正常情况下渣场渗滤液不断回喷,在渣场内蒸发消耗。为考虑不利情况下,保证渣场渗滤液不外排,在极端等情况下(如集液池内积液标高超过1878.5m时,中间池将进行堆渣停止使用时)将集液池内水通过回水管线至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钛白粉生产区1万方事故池,暂存后返回渣场回喷或进入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MVR蒸发装置处理后生产区回用

3、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为了减少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以下噪声控制措施:

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车辆出入场区途径村庄应合理安排时间,车辆需低速、匀速行驶,禁止鸣笛。

3加强场区的生产管理及设备维护工作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入场固废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禁止其它废物入场。后续企业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相关要求对入场废渣进行危险废物的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如属于危险废物,禁止进入渣场填埋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填埋区中产生的渗滤液、雨水要有组织地分别进行收集和导排,在库区周围修建截洪沟或挡土墙,尽量减少雨水进入库区,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量。库区的排渗盲沟须按设计严格施工,保证能长期正常运行。

2填埋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Ⅱ类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

3把已有的ZCGW1ZCGW2ZCGW3ZCGW4ZCGW5ZCGW6ZCGW7ZCGW8设置为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并把地下水导排系统主管出口设置为监测点(编号为ZCGW9。运行期间,至少每季度监测1

4实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并对监测资料及时建立档案;

6、运营期生态治理措施

1加强对渣场堆积面洒水降尘,降低扬尘对周边植被的影响;

2根据渣场排渣情况,逐步对已堆至设计标高的台阶进行覆土植被

7、环境监测 

提出了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及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首次信息公开和征求意见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向周边居民、政府和社会团体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40,收回40份,其中社会公众意见表34份,社会团体意见表640份公众意见表中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均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