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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2-1215003
  • 2022-12-15 11:35:5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6160885(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    真:0878-6160885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C14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姚县涧水塘梁子风电场项目

大姚县金碧镇

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涧水塘梁子风电场工程装机容量50MW,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拟接入的升压站电压等级为110kV,年上网电量为13788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758h,容量系数为0.31,工程规模为中型

1大气防治措施

1配置一辆洒水车,对施工现场、交通道路洒水降尘,干旱多风日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2)物料堆放采用篷布遮盖、围挡等措施防尘抑尘。

3)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和利用,表土及时运至指定堆场堆放,暂时不能利用的临时堆土应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减少风蚀产生的扬尘。

4)在靠近德云寺附近地段施工时采取增加洒水次数等措施,以控制和减轻施工扬尘对保护目标的影响。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量避免雨季进行大规模的地面开挖作业。雨季进行施工作业时,需做好施工区裸露地块的截排水措施、表土和建筑材料的围挡及覆盖,及其它水土保持措施。

2)施工现场防渗临时旱厕收集粪便污水,定期请当地农民清运作农家肥。施工结束后,旱厕全部拆除填埋,恢复植被或复耕;运行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3)运行期含油废水环评考虑通过设置于每个吊装平台的事故油池收集后进行油水分离处置,分离的油污与变压器油一同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周边的绿化。

3、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为了减少项目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以下噪声控制措施:

加强施工期间对德云寺的噪声监测,德云寺周边的工程施工时,严格禁止夜间施工及运输,及时妥善处理德云寺相关人员的意见。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为了减少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以下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

本工程不新增运行期间的生活垃圾,大中山已考虑在升压站内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果皮、饭菜等给当地居民用于农肥,其他不能回用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大姚县垃圾处理场处理。

2)废油

运行过程中加强箱变的巡检维护,针对箱变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升压站主变已建设1个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能满足单台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100%的排油量。升压站运行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发生事故,产生的事故油池排入事故油池,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箱变旁设置3m3的事故油池,满足最大事故排油量的要求。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本工程箱变及主变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 cm/s),确保事故油在存储过程中不会渗漏。

已建升压站内已设施危废暂存间,检修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与危废暂存间,后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3)废蓄电池

更换后的废蓄电池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蓄电池当天更换完当天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在项目内暂存。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确保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从经济、技术角度分析,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可靠。

5、生态保护措施

1)风场施工前,在征地红线确定后应进一步核查征地范围内的龙棕分布情况,并按相关设计方案实施保护措施。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及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责任,及奖罚标准。

3)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及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开展工程的环保水保监理工作,确保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管理落实到位。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及时到场开展相关环境监测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以便及时发现存在的环境问题,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通过设置环保宣传牌,发放环境宣传手册等措施,不断提高施工管理及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5)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工程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工程及环境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弃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

6)对于被占用的林地,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进行补偿;按植被恢复方案,及时有序进行施工区植被恢复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使用完成的场地,及时覆土并恢复植被,加强苗木的抚育管理,施工结束后,完成未成活苗木补植及管理,确保工程结束后植被恢复措施的效果。施工中应注重表土的保存。风场运行期间,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和养护,尤其吊装平台、场内处施工道路及施工临时生产生活区的植被管理及养护。

6、环境监测

提出了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及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公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开展环评工作期间,环评单位在工程影响重点区域所在地公告栏以张贴公告的方式对项目信息进行公告,在大姚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面进行信息公示,在“楚雄日报”进行两次报纸公示,并于20221125日下午在大姚县政务中心会堂龙山厅召开了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涧水塘梁子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关于项目建设的意见反馈,座谈会期间参会代表提出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做好扬尘、施工废水等污染源控制;认真执行水土保持措施,督促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弃土弃渣;认真吸纳参会代表意见,在环评报告书中进一步细化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建议和意见。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已采纳相关意见,切实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减缓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