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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楚环武罚字〔2022〕9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2-1206006
  • 2022-12-06 11:43:53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

楚环罚字〔20229

武定拥金塑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29MA6P95XX34

地址:武定县插甸镇长冲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赵什清

武定拥金塑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一案经我局调查、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

2022930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武定分局执法人员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

(一)污染物的排放方式及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你公司2#生产线正常生产,2#线抽风机和光氧活性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但现场大量烟气由排气管道从3#线光氧活性炭箱口溢出,未经法定排口排放。

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的规定,构成环境违法。

(二)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你公司7#生产线厂房外设有滤网焚烧炉一台,焚烧废气未接入任何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虽未进行焚烧,但炉内及周边可见白色飞灰,经对炉膛及炉壁进行体感测试,炉内及炉壁有明显余温,存在使用迹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构成环境违法。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和其他资料等证据为凭。

我局于20221021日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楚环武罚告字20229号)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期限内,你公司未申请听证,于2022113日向我局提交了《申辩申请书》,请求酌情减免部分处罚。经我局审查,决定对你公司提出的减免部分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以上事实有《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楚环武罚告字20229号)202210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送达回证》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污染物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规定,对你公司污染物的排放方式及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的规定,对照《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试行)》,对你公司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整¥107,000.00)。

综上,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柒仟元整(¥157,000.00)。

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开具的《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银行代收)》通过代理银行将应缴款项缴入楚雄州财政专户。款项缴清后,持缴款凭据第一联到我局换取罚款收据。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楚雄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1123

 

 

(本决定书一式四份,被处罚单位、执行单位和缴款银行各执一份,一份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