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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2-1205005
  • 2022-12-05 11:01:14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6160885(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    真:0878-6160885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C14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

姚安县、南华县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路线主线全长 35.755km,其中姚安县境内20.272km,南华县境内15.483km,设计时速100/80km/h,双向4车道,路基宽26m。主线设置桥梁11498m/33座(以单幅计算),其中大桥11330m/31座,中桥168m/2,设隧道总长5631m/6座,其中长隧道2453m/1座,中长隧道2788m/4座,短隧道390m/1

全线共设3条连接线,总长12.732km,其中一级公路长4.131km,二级公路长8.601km,道路宽20/12/10m,设计时速60/40 km/h

全线设互通立交3处,停车区1收费站3

 

1大气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云环发[2021]6号)要求:混合料拌合站距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200m,沥青搅拌场站距村庄、学校、医院及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300m,并应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对于不符合规范的站场,需另行选址。

2)对于公路建设项目而言,最有效的方法是加强公路两侧绿化,采用一些具有良好空气净化作用的植物作为两侧的绿化带以吸收尾气,保护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3)全线集中设置拌合站,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对工人采取劳动保护,拌合站站场设置远离环境空气敏感点,对施工道路和运输材料道路定期洒水,及时清扫路面,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遮盖,路基填筑时及时洒水。

2、地表水污染控制和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构件预制场混凝土搅拌场内设置多级沉淀池,对混凝土生产废水、搅拌车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废水回用不外排。

2)建议施工单位在修建施工营地时应尽量租用当地民房并利用现有设施处理。确需设立的施工营地的应设置改良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用肥,其他污水用于洒水抑尘。同时,项目应在施工营地四周设立截水沟,以避免生活污水进入附近水体。

3)隧道施工期应在隧道洞口设置沉淀池作为基本处理手段,沉淀的底泥泥浆定时清运至弃渣场,上清液再利用(如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也可临时存放在沉淀池中,供循环利用。

4K1+361(仁和互通)、K14+320左右服务设施采用A2/O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作绿化用水,不外排。K10+522(米树拉互通)、K32+836.940(红土门枢纽)仅分布收费站,废水量小,设改良式化粪池收集后做农肥施用。

3、地下水环境措施

1)为了防止对沿线零散地下水取水点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预留费用(100万)用于公路施工对沿线零散地下水取水点造成不利影响后对沿线居民的饮用水恢复工程,一旦公路施工造成居民用水困难,则由高速公路建设方负责解决。选择合适的备用水源或通过车辆运输送水解决居民用水困难,直至居民饮用水源恢复为止。

2)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关注沿线居民饮用水情况,特别在线路有变化的情况下,应对线路两侧200m范围内饮用水源进行排查,提前采取措施以保证居民用水。同时,应尽量选择在枯季施工。还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污染地下水体。

3)为了减小重点隧道施工涌水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在隧道进出口位置设置污水沉淀池用于隧道施工污水存储利用,并配备清污水分流设备。对隧道出现集中涌水初期未能及时封堵时,设管道直接排放未受施工污染水体,稳定后采取封堵措施,控制出水量,设置清污分流措施能减少废水回用压力。通过清污分流设备流出的清水回用于施工设备冲洗以及抑制施工扬尘洒水等,剩余部分涌水排入临近沟渠。其中,螃蟹箐1号隧道进口端位于长箐河水库径流区,该隧道长758m,隧道施工应采用单向掘进方式,由出口方向开始掘进,隧道出口涌水沉淀处理后排入临近箐沟,后汇入黄泥沟。禁止排入长箐河水库径流区。

4)拟建停车区运营期需要做好风险防范措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做好防渗,防止风险事故发生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4、噪声控制措施

对项目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声屏障、限速等措施,可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共采取声屏障措施1473延米(高度3.0~5.0米),费用合计估算680.5万元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统一收集后送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处置。

6、生态治理措施

1)毗邻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段严格控制施工用地,严禁越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和机械进入自然保护区。

2)严禁滥砍乱伐,对占地区内的保护植物进行就近移栽保护并加强养护,确保移栽后的保护植物的数量不减少。

3)对设置不合理的弃渣场、施工营场地和施工便道重新选址。

4)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1226~2021311日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调查对象包括项目周边涉及的政府部门,各调查部门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后于2022930日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第二次公示,期间同步在中国新闻报进行两次报纸公示,并在项目沿线张贴告示进行现场纸质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2

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

元谋县、大姚县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路线建设里程全长79.359km,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12.75m);连接线5条,全长9.24km,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度12/10m

主线设置桥梁36234.66m/91座,其中特大桥7037.1m/6座,大桥28261.1m/72座,中桥936.46m/13座;涵洞及通道33道。主线设置隧道17531.5m/16座,其中特长隧道8160m/2座,长隧道3932m/3座,中隧道2805m/5座,短隧道2634.5m/6座。共设置互通8处,设互通连接线5条,连接线总长9.24km,路基宽度12/10m,设计时速40km/h。沿线共设置服务区1处(龙街服务区)、停车区1处(新街停车区),收费站6处,隧道管理所和养护工区及应急救援各2处、管理分中心、路政大队1处(均与收费站合建)。

1大气防治措施

1施工期:对施工道路和运输材料道路定期洒水,且加大洒水频次,及时清扫路面,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遮盖,路基填筑时及时洒水;优化施工场区的布设,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严格按照沥青搅拌站与敏感目标距离不宜小于300米,混合料拌和站与敏感目标距离不宜小于200米,站场应设置在环境敏感目标下风向来执行;

2运营期:对于公路建设项目而言,最有效的方法是加强公路两侧绿化,采用一些具有良好空气净化作用的植物作为两侧的绿化带以吸收尾气,保护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时对于长隧道、特长隧道,保证通风机械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定期对其检查并维护。

2、地表水污染控制和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构件预制场混凝土搅拌场内设置多级沉淀池,对混凝土生产废水、搅拌车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建议施工单位在修建施工营地时应尽量租用当地民房并利用现有设施处理。确需设立的施工营地的经收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相应限值要求后回用洒水抑尘,不外排。同时,项目应在施工营地四周设立截水沟,以避免生活污水进入附近水体。

3隧道施工期应在隧道洞口设置沉淀池作为基本处理手段,增加隔油气浮处理设施,将悬浮物质和石油类混凝沉淀。沉淀的底泥泥浆定时清运至弃渣场,上清液再利用(如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也可临时存放在沉淀池中,供循环利用。团山隧道、秧田箐隧道、浪巴隧道采用由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外一端向保护区/准保护区内一端单向掘进的施工方式,隧道涌水在保护区外沉淀处理后利用或排放。里堡哨隧道施工产生的涌水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4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及与其合建服务设施的污水采用A2/O工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绿化标准后,晴天用于服务区或者公路绿化,雨天排入储水池,待晴天回用于绿化。

5团山水库、大罗古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元谋风景名胜区路段、项目沿线类水体(勐岗河)禁止排污。元谋风景名胜区路段设有新华收费站(含隧道监控管理站、新华养护工区及应急救援)废水全部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浇灌,不得对外排放。

3、地下水环境措施

1)施工生产生活区的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防渗措施;施工中应做好桥梁桩基钻孔泥浆、废渣的抽排,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干化后将废渣运至弃渣场处置。

2)秧田箐隧道对隧道上方居民点(施家小组、箐脑小组)取水井有一定影响,隧道施工可能导致水井破坏、疏干。环评要求项目公司应预留措施费用,在项目施工前,应对施家小组居民、箐脑小组用水情况进行摸排,针对取用水井水的居民,在项目施工前应落实好保障措施,发生水井异常减少或疏干时,立即启动应急供水保障措施,并新建水井以确保当地居民长期用水安全。新华隧道施工过程中,应在K17+570-K17+610段作好防、隔水措施,必要时采取超前帷幕注浆工艺,降低因施工造成的水库、蓄水池漏水风险。施工期对水库坝体结构进行专项量测管理,K17+570~K17+610段施工时,每周对隧道上方水库水位进行监测并记录,一旦发现水位异常下降的情形,立即加密水位监测记录频次,并采取对水库进行加固,隧道内注浆封堵等措施减轻施工造成的影响。

4、噪声控制措施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元谋连接线官能村运营中期达到标准值,营运远期夜间超标,由于超标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元谋连接线起点位置,为双向两车道非封闭二级公路,声屏障安装可行性较小,建议铺设低噪声路面,后期根据监测设置禁鸣、限速牌(设计60km/h,穿村段限速30km/h),降低噪声。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统一收集后送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处置。

6、生态治理措施

1)拟设的6#施工营场地与最近的一处营巢点的位置约为150m,且该施工营场地内设有混凝土拌合站,施工期扬尘污染对频繁进出巢穴的亲鸟及幼鸟产生影响。环评要求该处施工营地移至K9+450路右200m处的空地内(该处与营巢地的距离超过300m);拟设的3#弃渣场需由营巢地所在的地方道路运渣进入,环评要求省道S214地方道路K8+600处新增施工便道约90m直接联通弃渣场。并在施工期间每年4~8月,针对现有联通3#弃渣场的等外公路的路口的运渣车辆限行。

3)在2种蜂虎现有营巢地旁营造新的营巢适生地作为工程建设的补偿措施。环评在现场调查后,建议在主线K8+200~K8+300路右180~190m的采砂迹地的南坡及西坡方向的冲沟沟坡人工采挖近90m的垂壁,该处邻近现有营巢地,且地质环境和土壤剖面的含沙量与现有营巢地一致。环评要求所设垂壁高度大于3m,垂壁壁面向内有轻微幅度的内弯可防雨水和坡顶雨水以及陆生蛇类等天敌。开挖垂壁营巢环境的时间建议安排在20234月之前。

4)在3年施工期及运营期第一年的4~8月开展2种蜂虎的种群活动的生态监测,分别在4~5月、5~7月、8月份分别监测2种蜂虎的数量和活动受工程建设的影响情况。

5)根据《云南元谋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风景名胜区的浪巴铺景区已为本项目预留廊道,已将本项目的用地范围调整出其规划范围。在《云南元谋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获批之前,项目K22+635~K24+950、新华互通及互通连接线AK0+465~AK1+660经过的元谋省级风景名胜区路段应维持现状,不得开工建设。在此基础上,建设项目与《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无原则性冲突。

公众参与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20210420日起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信息,公示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等,并在沿线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杨柳村、元谋县新华乡新华村民委员会、大姚县龙街镇仓屯村永胜、大姚县新街镇新街社区夭家咀子等地通过张贴公告的方式,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于2021112日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对《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进行了全文公示,在第二次公示期间在云南信息报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同时在项目沿线进行了现场公示。20221020~113日,该项目又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21031日和112日同时在《云南信息报》本项目登报公示。在征求意见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