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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26号提案的答复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2-0926007
  • 2022-09-26 10:23:42

对州政协第十次会议第426

提案的答复

 

周廷质、潘培、李建云、杨兴德杨学军委员:

     提出的关于解决武定钛产业发展环境容量问题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情况

(一)国家关于新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要求。

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部下发了《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要求建设项目应满足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提出有效的区域削减方案,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有改善。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上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含关停、原料和工艺改造、末端治理等)。通知适用于生态环境部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石化、煤化工、燃煤发电(含热电)、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制浆造纸行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在钛产业发展过程中,高钛渣冶炼、钛白粉、海绵钛生产等项目属于文件纳入管理的行业,项目要落实污染物来源,并需要排污单位治理形成减排量进行支撑。目前,楚雄州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2021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8%,省级未要求项目实行主要大气污染物倍量削减,认可主要污染物等量削减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相关情况。

十四五期间,减排的主要大气污染物确定为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污染源治理、油气回收清洁能源替代、旧机动车注销淘汰等工作形成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量列入核算范围,其中:旧机动车注销淘汰减排量由州级统一核算上报,其余各项减排量由县市核算后州级汇总上报。各县市所完成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量,州级不留指标,在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情况下各县市可自主选择用于新建项目污染物削减替代,支撑新建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新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需求问题,围绕省级下达楚雄州十四五主要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2230吨(2021年减排量220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600吨(2021年减排量60吨)的工作目标,分解任务,压实县市政府减排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支持项目建设。根据初步核算,楚雄州2021年减排任务完成,减排数据已上报待省认可。从减排数据分析,旧机动车注销淘汰形成的减排量相对较大外,其它项目减排量较小。在项目报批过程中,省级仅认可排污单位减排量用于新建项目等量削减替代,其他(含旧机动车)减排量不予认可,各县市排污单位形成的减排量都存在难以满足新建项目需求的问题。随着十四五期间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发展,各县市主要大气污染物容量需求进一步增加,减排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

二、关于提案有关问题的答复

提案要求从州级层面统筹平衡钛产业重点项目发展环境容量问题,在全州范围内解决大气污染物排放消减量,最大限度支持钛产业发展。你们所提出的问题,反映出各位代表对地区钛产业发展的关注,对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十四五以来,楚雄州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严格落实国家、省要求,工作不断深入推进。2021年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量初步核算完成省下达目标,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8%未出现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导致新建项目审批执行主要大气污染物倍量削减政策。在新建项目报批过程中,由于省级仅认可排污单位减排量用于新建项目等量削减替代,而我州排污单位减排量小,难以满足减排项目所在县市需求,州级统一核算上报的旧机动车注销淘汰减排量无法用于新建项目大气污染物等量削减替代。因此,州级层面难以平衡钛产业重点项目发展所需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容量指标。项目建设所需环境容量需所在县市落实污染物减排主体责任,加大力度排查区域内工业源特别是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并统筹推进环境治理形成削减量来支撑。县市人民政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污染物减排的主体责任。一要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持续保持和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避免因环境质量下降导致新建项目执行污染物倍量削减政策。特别是武定县产业园区大坪子片区离县城较近,工业企业排污对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需加强大气环境整治。二要统筹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新建项目腾出环境容量。三是督促企业强化管理,加快环保设施更新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

绿色钛产业是我州重点发展的重大产业,在下步的工作中,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国家、省减排要求,一如既往做好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支持地方产业发展。再次感谢你对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