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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23号提案的答复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2-0926004
  • 2022-09-26 09:54:00

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423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楚雄州委:

你们关于构建楚雄州长江中上游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机制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与周边州、市、县共担、共享、共建、共防、共治的流域生态保护与协作机制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应急〔20205号)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建立跨州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云环发〔20218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的水污染联合防范体系,建立金沙江、渔泡江、礼社江等河流上下游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长效机制科学有效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目前已草拟了《大理州 楚雄州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昆明市 楚雄州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和《玉溪市 楚雄州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完成了征求意见。机制包含了联合协作机制研判预警机制科学应对机制后期处置等机制。

二、关于建立州内部门、乡镇之间穿透式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情况

一是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工作安排,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我州及时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发改、科技、公安、司法、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林草、水务、检察和法院等15家州级部门为成员的楚雄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全面统筹协调全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研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重要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工作经费专项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自2019年以来已先后安排专项工作经费99万元,有力保障了案件办理、办结工作。2020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和楚雄市陡石崖石场两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已全部办结;2021南华县石兆壁采石场、武定县恒雄矿业经贸有限公司鸿兴选厂两个案例已交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目前已完成司法鉴定及报告编制,修复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待修改完善;大姚县云南中原矿业有限公司清厂洼电解铜案例中企业遗留的电解铜堆浸渣1953m32965吨)已由大姚县人民政府代履行,共投入140万元资金对污染场地进行了无害化处置,生态修复已经完成;2022年武定县人民政府请求办理的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养殖粪污污染龙潭村饮用水和武定县毕租村废菜叶倾倒污染村庄环境两个案例已经完成司法鉴定及报告编制;群众投诉举报并经现场核实的武定县鼎捷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倾倒、填埋建筑垃圾和武定县云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染企业周边环境两个案例已依法进入案件办理程序,司法鉴定机构已开展鉴定前期工作;生态环境部2022年移交核实的两个案例已交由州林业和草原局办理,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二是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公安部门牵头先后开展了绿盾”“绿剑”“绿滇”“昆仑、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严打破坏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攻坚战和依法打击重要水域保护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等系列专项整治,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以打击医药化工行业和重金属污染、垃圾焚烧为重点领域,以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排放、处置危废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为重点对象,持续深化专项整治。集中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2021年以来,共立案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66件、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件、非法采矿刑事案件4件,办理污染环境治安案件5件。实行长江十年禁渔计划 以来,全州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37次,联合检查282次,楚雄州公安局长江保护办被评为全国长江禁渔先进单位,是全国受表彰的三个单位之一。组织开展长江禁捕专题宣传53场次,与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全面强化打非断链宣传,为长江禁渔营造了良好氛围。2022年以来楚雄州法院受理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行政一审案件2件,行政二审案件2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8件。

三是落实信息共享机制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以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工作为契机,主动对接增进共识、联动落实强化共促,与公安机关联合下发了《反向向公安机关说明侦查取证问题的规定》、《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楚雄州公安局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建立反向问题说明机制,搭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共促案件质量提升,依托平台,综合运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监督、诉讼监督等手段,为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护。2021年以来,楚雄州检察机关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审查逮捕案件2736人,审结2635人,批捕1519人,不批捕1116人。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公诉案件215328人,审结217323人(含上期受理未结),提起公诉172247人,不起诉4576人。法院一审判决156219人。

三、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了州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工作领导小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习近平总书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楚雄州2019613日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州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奖励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府明电201935成立了以州长为组长、常务副州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楚雄州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奖励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财政局。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工作任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解决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奖励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是建立健全楚雄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4号)等系列文件精神,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于201956制定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楚政办发〔20196,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了我州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总体要求、突出生态保护补偿的重点领域、任务及措施,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确定了组织保障措施和工作协调机制,为我州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健全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支撑。

出台楚雄州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在2018年签订县市间补偿协议的基础上2019108研究制定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43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进行了明确。目前我州州内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机制已建立健全,县市政府主体责任已全面落实,财政、环保、水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已建立,县市流域保护修复项目全面规划并有序实施,州内补偿机制全面启动并有序运行我州完成了纳入2018年、2019年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修复补偿考核断面的考核、清算工作。

四是落实补偿资金考核、清算和下达。2020611日州财政以《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楚财资环〔202031,将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修复补偿考核清算资金下达到相关县市,用于州内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涉及9个县市13个断面的资金考核清算工作。2019年考核清算补偿资金6,485万元,其中:中央奖励资金2,564万元、县市本级筹措资金3,921万元。

五是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目前楚雄州紧跟国省工作步骤,高度重视碳交易建设,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协助省级相关机构开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自查、配合开展云南省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工作方案及云南省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同时积极探索碳交易市场的建设,严格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开展相关工作,完善财政激励政策,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运行工作重点任务,积极统筹上级和本级财政资金,切实加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资金保障情况。今年以来积极开展《楚雄州碳交易资源储备实施方案》编制,为更好迎接碳交易市场做出最全的准备。

四、构建生态友好型产业体系情况

一是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为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动重点行业绿色改造升级,加快重点区域绿色转型,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了《楚雄州2022年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计划》,指导推进全州工业绿色发展转型,加快推进2021年州级财政工业领域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同时加强工业节能指标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地区、行业、企业、项目能耗变化情况,重点监测本州市及各县区规模以上工业、重点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用电量、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运行情况,跟踪掌握对当地节能指标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能耗变化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投产情况,分析节能指标波动和异常的原因,预测节能指标的运行趋势,会同州统计局、州发展改革委开展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联合调研,绿色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内容进行宣传,指导工业企业规范能源统计工作。

二是加速搭建流域生态产品交易平台。2022楚雄州紧紧围绕构建生态友好型产业体系为宗旨,积极推进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助推搭建流域生态产品交易平台。通过指导、协调、督促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认真落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不断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推动5G建设、积极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加快物联网建设及应用、加强网络维护等措施,加强高水平全光网络建设、推动4G网络深度覆盖,打造5G精品网络,为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城市、数字乡村、打造电子商务示范州和乡村振兴等提供了坚实的网络保障和优质服务。后续将以建成和完善高速、移动、安全、广泛、优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为目标,从构建高水平全光网络、提升4G网络服务水平、打造5G精品网络、持续推进高水平物联网建设、加快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5个方面着力,加速骨干网优化升级,不断扩宽州际出口宽带,推进千兆宽带建设,逐步形成用户普遍接入千兆宽带网络的能力,推进农村地区城乡宽带双提升专项行动,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实现同网同速;同时积极打造5G精品网络,推进云享5G”专项工程,支持重点领域和行业应用,推动5G网络连续覆盖,推动5G网络向县(市)、乡镇开展连续覆盖建设,带动产业融合发展

三是坚持绿色发展和产业升级。一方面是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编制完成《云南钛产业实验室组建方案》;制定印发《楚雄州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楚雄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助推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向云南彝医药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两项发明专利,实现我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零的突破;申报《2023年生物医药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另一方面是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认真开展两高项目清理整改和动态清单化管理,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绿色化改造。对全州陶瓷制品制造、炼铁、炼钢、铜冶炼、铅冶炼的5户企业、2个技改项目的主要装置、产能、当前能效水平开展调查;加风光水储一体化绿色能源基地建设,武定县万德村、姚安弥新、大姚县李家庄等项目落地落实。楚雄州多措并举,积极建立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践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者保护生态环境义务的同时,收获更多金山银山。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近年来省州财政困难,未能拨付生态补偿资金,导致生态补偿机制未能得到较好落实,同时由于涉及利益分配,跨地州生态补偿单从州级层面进行协商,推进困难。二是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不够完善,在启动赔偿、修复磋商、环境诉讼、修复评估等事项上,相关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同时由于部分困难企业或公民个人由于缺乏资金,导致赔偿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完全,影响了生态环境修复及效果。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州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给予关心、关注和支持。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