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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JY230013010236号建议的答复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2-0923005
  • 2022-09-23 15:44:33

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JY230013010236号建议的答复

 

晁彬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的建议,由我局会同农业农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一、相关工作进展

)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州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巩固三年行动成果,推动五年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让每一个村庄都美丽宜居起来,成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州生态环境局按照地制宜、分类治理,先易后难、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全州10县市1079个行政村中,已完成污水治理386个行政村,行政村污水治理率为35.77%,完成收集处理的行政村77个,行政村收集处理率7.14%12333个自然村中已完成污水治理582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7.26%,完成收集处理的自然村879个,自然村收集处理率7.13%;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4950个,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为40.14%;全州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12座,其中194座运行正常,设施正常运行率为91.51%;建成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242座,其中1232座运行正常,设施正常运行率99.19%。全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资金75398.8万元,其中:整合财政资金68259.75万元,社会融资7139.05万元,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资金1053.02万元/年,污水治理受益72651户,受益人口269386人。通过探索实践,走出一条具有楚雄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按照2022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人口集中村庄,不适宜集中处理的推进小型化生态化治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草原、文化旅游、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源头到末端统筹研究,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发挥综合效益,实现生活污水治理与美丽村庄、特色村庄、历史文化名村建设等项目结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基础工作,开展信息调查。各县市以自然村为单位,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治理基础信息调查和核查工作,摸清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并在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平台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信息录入工作,为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建立各级管理平台打下了基础。

(四)强化规划引领,编制专项规划。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以彻底解决本行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为总目标,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投入能力,突出重点,分区分类施策、分阶段规划,分期分批次实施,梯次推进,逐步建立完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确保全面完成云南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规划任务目标要求。目前,全州10个县市已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下一步开展农村生活污治理明确了目标及方向。

(五)强化对基层的帮扶指导。2021年以来州生态环境局以坚持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深入21个乡镇现场帮扶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治理思路;2021年以来通过视频会、培训班、现场会等形式,加强基层干部技术培训,来弥补基层污水治理专业人才缺乏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一)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实效按照云南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 2024 )》的通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12月底前指导各县市制定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多种方式运维管理,运维资金投入分担机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提升污水治理成效。

(二)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以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动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干旱缺水等地区探索采用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三)探索农村污水治理保障机制。推动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切实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支出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国家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合理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激励,继续推广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做法,鼓励各界人士主动参与治理工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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