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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苍岭变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2-0613004
  • 2022-06-13 15:27:3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20kV苍岭变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 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20kV苍岭变二期工程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苍岭镇云甸村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期新增主变规模2×180MVA110kV出线本期新增1回电气备用。10V出线本期新增1回电气备用。无功补偿部分新增电容器2组、单组容量4×8.016Mvar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1)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活动限制在站区范围内。

2)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临时堆土应采取围挡措施,并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3)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变电站内施工扰动区域采取地面硬化和铺设碎石。

1.2植被保护措施

变电站施工应在站区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

1.3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2)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

3)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进场道路,避免施工进场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

在采取上述土地占用保护措施和植被保护、动物保护措施后,工程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1.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集中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优化施工方案,产生高噪声影响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4)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1.5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

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3)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4)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及时苫盖,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运,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6)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碎石铺装或硬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本工程施工期较短且施工量小,在采取上述防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1.6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活污水尽量利用站内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处置体系处理,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2)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开挖作业。

4)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采取有效的拦蓄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水体。

在采取上述防护措施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7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变电站建构筑物基础开挖余土应结合场地平整综合利用,严禁在站外随意弃置。

2)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集中运出。

3)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在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及设施的基础上,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很小。

2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1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不对工程周边区域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2.2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2.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2.4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220kV苍岭变电站本期扩建工程不增加运行和值守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和排放口,工程仍沿用前期站内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会对周围水环境新增影响。

2.5运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运营期本工程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2.6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220kV苍岭变电站本期扩建工程不增加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量,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置点,随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对环境不会增加新的影响。

变电站内铅酸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立即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变电站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

2.7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对于产生的事故油及含油废水不得随意处置,必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