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衡楚药业有限公司85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 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云南衡楚药业有限公司85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 |
楚雄工业园区苍岭工业园云甸地块 |
云南衡楚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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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一条450吨氨甲环酸生产线、一条400吨对氯甲基苯甲酸甲酯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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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高盐废水经蒸发脱盐系统预处理后与高浓废水、低浓废水混合后进入项目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进入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制水排污水直排,项目废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废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云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1、VOCs治理 项目氨甲环酸生产线使用氯苯作为有机溶剂,各工艺环节均会产生VOCs。为减少车间无组织VOCs的排放,项目生产线上物料的转移均使用管道输送,VOCs则通过管道转移至两级冷凝装置进行冷凝。 项目VOCs经两级冷凝装置(治理效率96%)治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2、HCl、Cl2、NH3治理 本项目氯化反应、氨化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工艺酸碱废气通过废气吸收塔处理,废气吸收塔采取三级吸收工艺,其中第一、二级为水吸收,HCl、NH3均属于极易溶于水的气体,水吸收效率较高,工艺酸碱废气通过两级水吸收,治理效率可达96%;再通过第三级酸/碱吸收(治理效率99%)后由25m排气筒排放,HCl、Cl2、NH3排放浓度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标准值。 3、锅炉废气治理 锅炉废气通过27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值要求, 4、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 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环评设置1套生物除臭系统进行治理。 同类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臭气浓度一般低于10000(无量纲),本项目使用生物除臭系统治理后H2S、NH3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
过采取设备置于室内、安装减震垫、在风机气流进出口通道上安装消声器、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活性炭、精馏残渣、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及容器,危险废物暂存在甲类仓库内设置的1间50m2的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暂不能明确其固废属性,在验收阶段应进行固废属性鉴别,试运行阶段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若鉴别结果属于危废,则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反之则进入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固废进行处置;项目在乙类仓库内设置1间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不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及容器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旧资源回收企业;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回收再生处理;氯化钠结晶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工业盐外售给盐化工企业;硫酸铵结晶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化肥原料外售为化肥生产企业。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公众参与。 在收集和核实有关资料,认真研究项目相关情况的基础上,2021年6月上旬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2021年6月21日至7月2日进行了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在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ynck.cxz.gov.cn/)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在楚雄日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至截止日时,没有收到任何的回复意见及建议。为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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